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保护生态环境,责任重于泰山
可这些人居然把危险废液倾倒在常州
竟敢破坏美丽家园?
绝不能忍!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
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典型案例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这起案件
入选典型案例
上海云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及被告人贡卫国等3人污染环境案
(一)基本案情
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被告人乔宗敏、陶薇在明知被告人贡卫国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情况下,未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多次要求被告人贡卫国将云瀛公司产生的钢板清洗废液拉回常州市并处置。
2017年2月至2017年12月,被告人贡卫国多次驾驶卡车将云瀛公司的钢板清洗废液非法倾倒于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路与辽河路交叉口附近污水井、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黄河西路等处;
2017年12月30日,被告人贡卫国驾驶卡车从云瀛公司运载钢板清洗废液至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685号附近,利用塑料管引流将钢板清洗废液非法倾倒至下水道,造成兰陵河水体被严重污染。
经抽样检测,兰陵河增光桥断面河水超过IV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被告人贡卫国非法倾倒涉案钢板清洗废液共计67.33吨。
(二)诉讼过程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8月9日以被告单位云瀛公司以及被告人贡卫国等3人犯污染环境罪向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8年12月17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告单位云瀛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三十万元;被告人贡卫国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被告人乔宗敏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被告人陶薇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禁止被告人乔宗敏、陶薇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排污工作有关的活动。判决已生效。
太过分了!
总是有不法工厂跨区把废料倒在了我们大常州!
垃圾倾倒已不是个例
2015年6月,有人举报,满载着上海生活垃圾的4辆货船停靠在武进洛阳的东尖桥锚地,企图偷偷掩埋,数量惊人,共计2000吨!常州城区地方海事处南宅海事所的海事人员及时赶到并查扣货船,掀开船体上方覆盖着的黑布,漫天的苍蝇飞出,现场气味臭不可闻。
2016年5月,无锡一私企老板为省钱,雇人将工业废料以两三百元一车的价格转包给付某、焦某处理。为赚昧心钱,付某、焦某将这些工业废料拉到横林农村地区随意倾倒,一个月8次倾倒40多吨。最终,经开区警方联动多部门伏击,抓获全部5名嫌疑人。
2016年10月,有郑陆镇焦溪居民向记者反映,该镇舜北村委的舜过山山头上被人倾倒了大量工业废料。不仅如此,毗邻山头的一个山塘边也堆满了工业废料,清澈的山塘水疑被污染。经调查,这些类似水泥的物质来自于离郑陆镇不远的江阴市申港镇一家铝作坊。
小编觉得这些人的脑回路真是可笑!
就为了省处理废料的钱,
费尽心机把废料倒在外地,
难道这样污染的就不是我们共同呼吸的空气、共同生活的土壤了吗?
良心何在?!!
这些破坏环境的人,
请罚款罚到他倾家荡产!
还我们一个干净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