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前街一大厦玻璃窗从天而降,一名男子当场血溅一地

▲发生窗户坠落事故的鹏程大厦

砰、砰、砰,一连串巨响后,4扇塑钢玻璃窗从天而降,一名男子当场血溅一地。这是发生7月28日的一次恐怖的高空坠物事件,鹏程大厦16楼的四扇玻璃窗被大风“刮”落,百米远的司前街人行道上,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左脚被溅射的玻璃碎渣刺伤,还波及一辆停在路边的小车。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多日,目击者再次和记者谈起此事,依然心有余悸。近年来,我市的高层建筑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现代化。但与此同时,高空窗户坠落、玻璃爆裂事故却频频发生,产生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这类事故为何频频发生?背后有什么隐因?有哪些部门、哪些法律法规能对这些安全隐患进行管控?最后,有什么办法可以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连日来,记者进行了多方面的调查,并采访了业内人士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律师,展开了深入地探讨。

新闻回顾:

玻璃窗从天而降,玻璃渣伤了一人一车

7月28日下午3时许,天空中狂风大作,鹏程大厦16楼一居民家的4扇塑钢玻璃窗在10分钟内次第坠落,飞到百米开外的司前街人行道上,玻璃碎片刺穿了一名骑电动车男子的左腿,还把一辆停在路边的别克轿车划成了“大花脸”。

市民廖先生住在鹏程大厦附近,正好目睹了整个事发过程,至今回想来还心有余悸。“先是掉了两扇窗,砸中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路面上流了好一大摊血。”廖先生称,受伤男子不久后便被赶来的救护车送往医院。就当大家以为平安无事后,又有2扇玻璃窗重重地砸下来,不过所幸没有再次伤人,但玻璃碎片把一辆停在马路边的红色别克轿划花了。

“鹏程大厦因为历史遗留原因,没有经过工程竣工验收就交了房,大家都怀疑是玻璃窗的质量问题导致了这次事故。”事后,潇湘街道司前社区调查得知,这4扇玻璃窗都是鹏程大厦16楼一户居民家坠落的。司前社区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鹏程大厦是2006年建成的,至今已有11年了,之前也发生过一次玻璃自爆事件,砸中了一台小车。

所幸的是,此次窗户坠落事件造成的后果并不是特别严重,但受伤男子和受损车主的维权却遇到了麻烦。两位受害者均找到户主索赔,但户主要求两人保留好发票,向开发商追偿,户主还表示已经邀请律师介入索赔事宜。

▲高层建筑玻璃窗的安全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记者调查:

窗户自高空坠落,可能是材质不合标准

有研究表明,玻璃窗高空坠落威力惊人,一块厚度为5毫米、面积为一平方米的玻璃从20米的高空落下,相当于一辆汽车以72公里每小时的速度向行人冲过去。如果直接砸到行人,后果不堪设想。

那么,鹏程大厦的塑钢玻璃窗,为何会坠落?

市住建局的专家透露,上世纪90年代,塑钢门窗因为节能环保等优势被国家大力推广,部分劣质塑钢门窗趁机混入市场,这些劣质塑钢质量没有保障,“3—5年就会变形、断裂,用力一掰就碎,连七八级大风都扛不住。”该专家透露,按照塑钢窗相关国家标准,常用推拉窗的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得小于2.2毫米,同时必须加配套钢衬,其最小壁厚不得小于1.5毫米,还须镀锌防腐。

但记者在建材市场、门窗小作坊调查发现,很多塑钢窗的内壁厚度不到1.5毫米,钢衬也特别薄,有的甚至不足1毫米,更别提防腐处理了。

另一方面,事件中导致人身损失的原因,可能也与玻璃有材质有关:质量差的玻璃坠地后当场四溅开来,如果是质量好、符合标准的玻璃,只要受力不是特别大,并不会立即散裂成碎片飞散出去。国家明文规定,7层以上建筑的外开窗等必须采用安全玻璃——通常是指:钢化玻璃、钢化夹层玻璃、贴膜玻璃等。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我市曾经发生多起钢化玻璃自爆事件,究其原因多是玻璃本身的质量问题,比如:面积3㎡的钢化玻璃,标准厚度应为6毫米;面积4㎡,标准厚度应为8毫米。

“但实际上,有一些玻璃厚度不达标。”他建议,市民选购钢化玻璃的厚度应在6毫米以上,如果条件允许最好选购钢化夹层玻璃或贴膜玻璃,玻璃即使碎裂,碎片也会因胶合层或贴膜的作用粘为一体,即使玻璃自高空坠下,也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小破坏范围。

由于鹏程大厦未经验收,也尚未看到专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安装在大楼里的塑钢窗户质量是否达标目前不得而知。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由于铝合金的可靠性比塑钢材料好,因此在新建筑中的普及性更高。一般来说,铝合金门窗使用20年左右才会出现变形。

▲设置了“屋檐”的高层住宅

律师观点:

根源上建议专项立法,从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记者从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了解到,目前相关职能部门对玻璃幕墙有严格的监管制度,对住宅的窗户和玻璃只采用随机抽查机制进行监督和管理。

根据国家质监总局和住建部的《住宅设计规范》要求,对于住宅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放平台下部,应该安装雨罩等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装置。除了这一点属于强制性要求外,国家并没有对高楼四面所有外立面都要安装屋檐等防止坠落物的要求。而从专业的角度考虑,在一层楼外设置安全屋檐是要必要的。

显然,目前对住宅的窗户、玻璃的监管不够严格。同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健全,我国虽把高空抛物、坠物等事项的管理纳入《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但两法条款都很笼统,很难操作。

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辉认为,现在城市建筑追求奇,特、高、缺乏对城市建筑安全性方面的审查,是值得关注亟待解决的问题。建议政府应将空中安全纳入到安全管理体系中,进一步探索出台防治高空坠物的管理办法,明确公共建筑、建筑工地、住宅建筑等各方主体责任,从建筑设计、施工,到日常监管、事故责任认定、法律处置等层面,作出严密的体系性规定。

同时,将高层建筑安全纳入规划。建议我市规划、住建部门将预防高空坠落安全作为一项建筑审批指标,不达标的不予审批项目,例如新建建筑必须建有裙楼或“屋檐”等;已经建好的高层建筑如发现有高空物品的安全问题,要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对高楼墙面、灯饰广告、室外空调支架、防盗网等进行检修,并在建筑低层安装保护设施;对即将新建的项目,须从设计上必须保障能预防高空物品的安全,诸如空调、防护栏等,并设定强制更换的年限,从制度上彻底堵住“空中隐患”的漏洞。

此外,江辉认为,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尽快针对高空坠物、抛物进行立法,出台细化、量化的管理法规,,明确高空坠物加害人不明的归责原则,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来予以规范、强化对这一高危险行为的管理力度,用法律来对“高空坠物”行为形成威慑力,使处罚高空坠物行为有法可依。最后,政府要将治理“高空坠物”纳入社会文明建设的重点,通过各种媒体平台,让市民更全面地了解到高空坠物或抛物的危害性,引起公众重视。

近年来的玻璃爆裂、高空坠物事故

1.2013年7月9日,蒸湘区丽天名园大厦的住户刘先生给本报打来求助热线,称自6月12日以来,该栋大厦巳发生了7起玻璃爆裂、高空坠物事件,砸坏了好几辆车,对路人形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2.2013年10月29日,长湖路锦中园小区上空突然传出一声巨响,随后七楼住户阳台上数百片小指甲盖大小的碎玻璃从天而降。但幸运的是当时人行道上只有一位卖菜的中年妇女,且没有被砸伤。

3.2014年4月30日,老交警支队家属院内,上空突然砸下数块玻璃,落在院子过道上,将两辆小车砸成了“轻伤”,万幸的是,当时没有人经过。

4.2015年8月10日,蒸湘南路同兴苑小区一高楼上突然掉落水泥块,正好砸在3楼平台的玻璃房上,崩裂的玻璃片飞落而下,将停在小区道路旁的一辆红色小车后挡风玻璃砸穿。幸运的是,未造成人员伤亡。

来源:衡阳晚报

高端隔热隔音门窗

断桥铝门窗品牌

高端门窗

上一篇: 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管委会
下一篇: 司机“右手放副驾驶女子大腿处被记3分罚款200元”?真实情况是……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