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举行的郴州市房地产行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工作座谈会上,透露出郴州计划制定十二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不过,郴州最先迎来的是公积金新政。
继株洲“适度放宽”公积金政策之后,郴州接棒。
3月31日,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4月1日执行。此次新政提高了公积金贷款额度、恢复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放宽公积金提取次数限制。新政明确首套房和第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双缴职工不超过60万,单缴职工不超过50万。
郴州公积金最高可贷款60万
在新政发布之前,通过公积金购买郴州首套房,双缴职工最高可贷款45万,单缴职工最高可贷款30万。购买第二套房时,双缴职工、单缴职工最高都只能贷款30万。
新政体现了对改善住房需求的支持。取消了首套房和第二套房的限制,双缴职工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单缴职工不超过50万。且首套房首付比例为20%,二套房则是30%。
梳理发现,新政还恢复执行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对郴州市行政区域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在郴州市行政区域内购(建)本市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按政策予以贷款。
在支持人才新政方面,可经认定的人才在买房时予以特别支持,可享受“可取可贷”政策。比如: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受公积金缴存地、缴存余额和缴存时限的限制;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不受房屋套数规定的限制,统一按首套房政策执行;计算贷款额度时直接根据购房总价、首付比例、还款能力、贷款年限、债务情况以及中心规定的贷款最高额度进行核算;其父母为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购房可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
在房屋套数的认定标准上,新政明确以借款人及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郴州的不动产登记记录为准。
公积金提取不受住房套数限制
郴州公积金新政还修订了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积极响应国家优化生育政策,加大对二、三孩家庭刚性住房需求支持力度,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次数限制。
调整前,购房提取要求家庭房屋套数不能超过2套,调整后只认住房公积金使用次数,不受套数限制。除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首套住房以外,缴存人及配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提取住房公积金和贷款次数不能超过两次,同一套房又取又贷的合并算一次。
新提取政策在家庭重大疾病提取的基础上,增设了重大事故、重大灾难提取,为遭遇不幸的缴存职工家庭能更好地应对困难提供帮助。
另外,只要夫妻双方在缴存地都没有房,就可以申请租房提取,和调整前相比不再查询未成年子女房产情况。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租房协议和租房支付凭据,租住商品住房的不需提供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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