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公司债现状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上市公司债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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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发行的债权名称前后的数字各代表什么
公司债券名称前的两个数字代表年份,如2016就简写成16。如果该公司在某年发行了多期债券,则会在名称后添加序号,如第一期债券的序号就为01,如果公司在同期发行了期限不同的的债券,再根据期限长短由短至长进行排序添加序号。
二、控股股东终止发行可交换公司债是利好还是利空
1、可交换公司债的发行一直处于停滞状态,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管理层推出可交换公司债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大小非问题,用发行可交换公司债的方式来减缓大小非减持带给市场的冲击。实际上,对于可交换公司债发行的试行规定,从出台之前的公开征求意见时起,就不被市场看好。
2、因为从减缓大小非减持带给市场冲击的角度来看,可交换公司债的发行根本就没有这个功效。大小非的减持是从股市里抽资。可交换公司债的发行同样也是从股市抽资,二者并无本质上的区别。
3、而对于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来说,发行可交换公司债融资显然不如套现大非更直接。
4、既然大非可以选择二级市场减持及大宗交易减持,没必要多费周折来发行可交换公司债,既要支付各种发行费用,同时还要支付债券的利息。更何况可交换公司债的发行,还对发行人设置了不低的发行门槛,大股东远不如直接减持了事。这也正是《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出台8个多月一直受到上市公司大股东所冷落的原因。
5、不过,xxx决定发行7亿元以丽珠集团股票做交换的可交换债的做法,无疑拓展了市场对可交换公司债发行的进一步认识。同时也赋予了可交换公司债发行以新的功能。它充分体现了作为丽珠集团大股东的xxx的聪明才智,也使得上市公司大股东因为有了可交换公司债的发行而变得游刃有余。
6、上市公司大股东有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之分。作为绝对控股的大股东来说,在一定范围内直接减持解禁的大非股份,当然不会影响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但对于相对控股股东来说,除非有意退出控股股东之列,否则大量减持大非股份,就有失去控股权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选择就是发行可交换公司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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