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注册制倒计时:6月底前出台规则年内落地
规则落地读秒。
6月11日傍晚,《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明确提出,改革创业板并试点注册制,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由证监会牵头,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落地。
在当日下午举行的第十二届陆家嘴论坛筹备情况介绍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办公厅副主任李钢表示,当前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主要制度规则已经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将尽快向市场发布,推进创业板试点存量市场注册制改革平稳落地。
今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随后,证监会就《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草案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上述规则征求意见已经完成,待履行相关程序后将正式发布。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6月10日晚公布了最新修订的“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也就是业内俗称的“IPO50条”,此次修订增补至54条,专门增加了对互联网企业审核、期权跨期激励、财报亏损以及银行流水核查等方面的专项要求。这些变化,无一不是顺应当前上市制度改革的新趋势。
作为注册制改革“试验田”的科创板,目前仍在加紧完善中。据李钢介绍,开板一年以来,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开局良好,推进比较顺利,主要的制度安排经受住了市场的检验,总体符合预期,各方反应积极。
一是运行基本平稳。截至6月5日,106只科创板股票较发行价平均上涨159%,交易活跃度较高,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527万人。二是支持科技创新的效果逐步显现。截至6月5日,科创板上市公司达到106家,总融资额1230.6亿元。这些公司研发投入与营业收入的比重、研发人员占比明显高于市场其他板块。板块的聚集效应正在形成。三是试点注册制的运行平稳有序。
在此基础上,科创板与创业板将错位发展、适度竞争。证监会支持科创板尽快形成一定规模,树立良好品牌和示范效应,支持科创板在基础制度改革方面新型显示,推动科创板审核提质增效,推进产品创新,提高投融资的便利性,更好发挥资本市场试验田的作用。
提升上市制度的包容性,推动上市公司合规发展,也是推动上市公司质量提高的重要基础。
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近日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0年年会上就表示,上市公司是双轮驱动发展的“重要载体”。
“2019年6月,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启了新的征程。”阎庆民称,通过鼓励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型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一批“硬科技”项目实现了科技与资本深度融合,引领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型。
据他介绍,截至今年4月末,我国战略新兴行业上市公司总计1632家,占全部上市公司总数的42.39%。2019年上市公司研发支出总额达到8467.27亿元,同比增长18.12%;上市公司新增专利授权47700个。
“要充分发挥科创板试验田作用,确保创业板各项改革措施平稳落地实施。”阎庆民称。
数据显示,截至5月末,我国境内股票市场共有上市公司3868家,总市值59.61万亿元。2019年,非金融类上市公司数量约为同期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的1%,但上市公司营业利润总额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利润的比重达到42.61%。
据李钢介绍,未来证监会还将在及时总结评估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稳步在全市场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