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纳税人、缴费人
7月征期因遇周末
已顺延至
7月17日
温馨提醒大家
要合理安排时间
错峰完成申报哦!
7月1日-7月17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三峡电站水资源费
1月1日-12月31日
申报缴纳2023年度车船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来源:湖北税务】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