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勤岗转管理岗级别怎么算?#
目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将干部工人身份的界限打破,将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岗位差别打破,根据单位、岗位需求,调整工作人员。也就是说,管理类岗位、专业技术类岗位,允许工勤人员竞聘,不再强调干部工人身份差别,强调岗位与身份对应。
那么,工勤人员竞聘到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之后,其工资待遇怎么解决?
原来,干部工人身份界限清楚明确的时代,事业单位工人领的是工勤人员工资,干部领的是管理职级工资和专业技术工资。工人想领干部工资,必须通过转干、聘干、以工代干等途径,成为干部身份,才能领干部工资。
现在,公务员、事业人员“凡进必考”,没有了转干、聘干、以工代干的政策。不通过考试,想成为干部身份,是没有政策依据的。这样一来,工勤人员到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之后,是执行原来的工勤人员专业技术等级工资,还是干部工资,就成了一个问题。
原则上,工勤人员聘用到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之后,执行的是这些岗位对应的职级或者职称工资。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条件,考或者竞聘到相应的岗位,就按相应岗位的工资待遇执行。
例如,考到管理岗位,考的岗位是副科级,或者正科级、处级,其报考条件肯定不一样。被正式录用之后,当然享受的就是当前岗位的级别和待遇。考到正科级,享受的是正科级待遇,考到副处级,享受的是副处级的待遇,和同岗位、同级别人员的职级、福利补助等待遇一样。
专业技术人员转任管理岗位或者公务员岗位之后,也是同样的。当然,如果有资格执行“双肩挑”,就不存在待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