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住房基金,我在机关也工作了20多年,说老实话我也没有听说过有住房基金这个内容,从我在职到辞职,也没有见过什么住房基金,不过以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要享受住房补贴。
所谓的住房补贴,
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设职工住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
租赁
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按照当时的政策规定,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
福利分房
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
个人所得税
。
根据我的理解,住房补贴主要是在1999年到2004期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按照职务待遇规定的住房面积来进行补贴,住房面积达不到国家规定的领导职务住房面积的,不足部分给予住房补贴,没有分到福利房的职工,按照行政职务或是专业技术职称给予一定的住房补贴。
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以后,由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单位也停止了福利房的建设,很多地方和单位不再发放住房补贴。但有的地方,单位效益好的地方,即使在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后,住房补贴仍然存在,作为单位一项福利待遇一直保留。
提问者所说的住房基金,应该是原来单位用于补贴职工住房、购买商品房、租房居住的一种补贴基金,当时也是由住房公积金中心专用账户进行管理,职工因为住房困难,可以向住房基金提出申请,由单位领导审批,可以领取部分补贴资金。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以后,公积金的管理是由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其用途和职工住房基金具有相同的性质。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也是采取由单位和个人同比例缴费,单位缴费部分就具有住房补贴的性质。
过去是由单位按照职工住房面积差额部分进行补贴,现在是按照单位的缴存比例由单位缴存一定的比例,二者具有殊途途桐归的目的,都是为了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这是一项由过去的单位福利分房到购买商品房的过渡措施,是为了配合房改的需要而出台的临时性措施。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时,要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买房的人,可以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来解决首付款的问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比商业贷款优惠很多的贷款利息。不买房的人,住房公积金就是自己的存款,但不能随意支取,只有在退休后才能支取。
一次性支取的住房公积金,由于受到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限制,单位与单位之间、行业与行业之间,地区之间的差异是非常大的。有的人退休后可一次性支取几十万元,少的可能只有十多万元。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不再享受住房补贴,但自己以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一次性提取,也可以用来买房,也可以用来装修房屋,也可以用来改善自己的退休生活。但这是单位和自己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并不是什么住房基金。
综上所述,也怪自己孤陋寡闻,不知道事业单位的住房基金为何物?如果说的是住房补贴,大多人都知道,别的地方我不知道,但是在我们这个地方,不管是机关干部也好,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罢,在退休后都不再享受住房补贴的待遇,其他地方还有没有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