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5月8日电(记者仇逸)为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医师出诊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方便群众就医,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专门发布相关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医疗机构应对医师加号依据、时段、比例加强管理,加号号源不超过核定号源的20%,确保诊疗时间和诊疗质量。
根据新近推出的《上海市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办法(试行)》,开展预约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加强预约诊疗服务及号源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完善预约诊疗有关工作制度和流程,加强对号源的分配管理,建立并完善合作单位的准入、退出及监督考核机制。这一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要求公立医疗机构根据专业特点核定医师出诊单元的工作量,对号源已满的专病/专科、专家、特需门诊,预约就诊者应先进行实名制身份认定后,经医师书面同意或医生工作站电子认可,再行加号预约挂号。
此外,上海还规定,在保障本机构疑难病例诊治、病房查房、手术和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公立医院主任医师平均每周非特需门诊不少于1个半天;副主任医师平均每周非特需门诊不少于2个半天;鼓励二、三级医疗机构主治及以上医师前往上海市范围内的医联体下级医疗机构开设非特需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