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上海龙韵投资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3729 股票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上海酿苑揽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酿苑揽胜”)共同出资人民币500万元设立标的公司(公司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为准)。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5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酿苑揽胜出资24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9%,交易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共同出资人酿苑揽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方晓忠先生、有限合伙人史忠芹女士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8)。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近日,上述控股子公司已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名称:上海九韵欢酒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H3FKQ1C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洋一路313、333号研发辅助楼2-2F-2A-204

5、法定代表人:方晓忠

6、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0年12月31日

8、营业期限:2040年12月30日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酒类经营;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8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龙韵传媒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

交易事项的问询函》回复公告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贺州辰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85%股权并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1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出具的《关于对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011号),公司会同相关方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逐项落实,补充披露并回复如下:

2021年1月6日,公司披露拟以1.6949亿元现金收购娄底和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娄底和恒)、上海树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树彤)持有的贺州辰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月科技)合计85%股权,交易溢价率2571.42%。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段佩璋持有娄底和恒90%出资金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及评估报告显示,辰月科技成立于2018年,主营电子商务服务业务,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4万元,净利润35万元;2020年1-10月实现营业收入1028万元,净利润413万元。交易对方承诺辰月科技2021、2022、2023年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100万、2050万、2900万元,远高于其目前业绩。此外,2019年、2020年1-10月辰月科技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49.3万元、326.3万元,占其同期营业收入比重均达30%。请公司补充披露:

回复:

(一)辰月科技主要客户名称、交易背景、交易金额、回款情况,结合客户结构变化情况说明辰月科技经营是否稳定;

辰月科技2019年、2020年1-10月份主要客户如下:

1.2019年主要客户

2019年,辰月科技实现营业收入164.33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64.33万元。辰月科技主营业务收入所涉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注:2020年10月31日,辰月科技2019年度与上述客户业务款项已全部收回。

2.2020年1-10月份主要客户

2020年1-10月份,辰月科技实现营业收入1,028.19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850.82万元。辰月科技主营业务收入所涉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辰月科技与上述客户业务合作回款金额842.37万元(含税),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93.40%。

(二)结合辰月科技业务资质、团队规模、薪资激励、研发投入、业务拓展、订单签署等情况,说明辰月科技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

1. 业务资质

辰月科技已取得如下业务资质:

注:阿里巴巴品牌数据银行及策略中心认证服务商资料来源:https://databank.tmall.com/promotion?spm=a2o7v.10680321.0.0.3af12c99RDhkuW&path=ems/databankLogin/ISVList&hbg=true

2. 团队规模

截至本反馈回复日,辰月科技合计员工55人。其中,辰月科技核心技术团队拥有阿里巴巴认证的28位品牌数据银行分析师、2位阿里云大数据分析师、3位数据银行讲师。

3. 薪资激励

辰月科技重视团队建设,为增强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并吸引优秀人才加入,辰月科技设置了人员薪酬体系,薪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项目奖金等。

4. 研发投入

截至收购基准日,辰月科技正在组建研发技术团队,加大研发投入,更好的满足客户需要。

5. 业务拓展

辰月科技从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品牌营销与运营业务,协助品牌电商等相关部门完成消费者洞察、运营规划、营销策略、数据中台等全方位服务,着力打造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全链路优化,提升品牌数字化资产。

6. 签约情况

截至本反馈回复日,辰月科技已签订及签订中的2021年的客户合同19家。

7.辰月科技业绩承诺可实现性

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19 年中国品牌电商服务市场规模已突破2,000亿元,增速达37.1%。

截至本反馈回复日,辰月科技已签订及签订中的2021年业务合同金额1,205.35万元,金额覆盖2021年预测的营业收入的38.67 %。

(三)辰月科技与公司关联交易发生背景、交易金额、交易价格、毛利率情况,并结合公司、辰月科技与第三方同类交易情况,说明相关交易定价公允性,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1. 辰月科技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发生背景

随着品牌方在线上电子商务领域的发展,上市公司部分客户对高端数据分析服务的需求不断扩大,为了进一步提高客户粘性,避免优质客户流失,上市公司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与辰月科技达成合作,向辰月科技采购数据服务。详情请见上市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发布的《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0),以及2020年1月23日发布的《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6)。

2. 上市公司与辰月科技关联交易情况

上市公司与辰月科技发生关联交易2019年金额49.24万元,2020年1-10月金额326.32万元,主要系上市公司向辰月科技采购数据服务。

上市公司基于客户需求向辰月科技采购了数据服务业务,辰月科技与上市公司上述交易定价主要基于以下原则:

(1)、辰月科技基于市场原则,并在比照与其他非关联客户交易价格的基础上,向上市公司报价;

(2)、上市公司根据市场询价情况,与辰月科技协商定价。

例如:基于相似服务内容,上市公司A客户的月度服务费4.4万/月,非关联方B客户月度服务费5万/月。

综上所述,辰月科技在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中,定价较为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公告显示,本次交易作价根据中水致远出具的评估报告做出,评估报告以2020年10月30日为基准日按收益法对辰月科技100%股权评估值19940万元,增值率2571.42%。请公司补充披露:

回复:

(一)、结合评估主要参数及假设,包括但不限于折现率、产品价格、收入、成本、费用预算等预测假设,说明本次评估定价的依据及合理性;

1、主要评估参数

辰月科技是一家以“消费者资产运营”为核心的电子商务营销服务公司评估中选取的主要参数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各项费用、折现率。

主要参数预测分析如下:

(1)营业收入预测

辰月科技主要基于阿里、京东电商生态,依托购物平台消费者大数据,通过数据策略、产品两项服务,帮助入驻电商平台的品牌实现人群精细化运营、大促策略规划、新品创新等目标,最终达成品牌的持续增长。与此同时,也会参与到电商平台生态的构建之中,其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提供基于数据的业务分析与应用和行业应用解决方案。辰月科技经过孵化,积累了自身的渠道和客户资源,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势头,业务收入有以下三方面:

①月费客户收入:双方签署周期性服务合同,企业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依据服务合同提交周期性的工作成果,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②项目客户收入:双方签署项目服务合同,企业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项目完成后,依据服务合同提交项目工作成果,在客户取得相关服务的控制权时,一次性确认收入。

③数据衍生业务收入:双方签署项目服务合同的同时,约定在项目服务中,根据客户的特色服务需求以定制化报告、搭建数据中台等形式满足中小客户的数据化个性化决策需求,依据服务合同提交项目工作成果,在客户取得相关服务的控制权时,一次性确认收入。

【预测参数分析】

辰月科技管理层根据《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等国家战略文件,以及《2019中国大数据产业发展白皮书》等行业资料,结合辰月科技的预计订单,对客户线索数量进行了梳理分析,编制了2021年度经营计划,对于2022年-2025年预测是基于对互联网行业市场前期的分析,对客户线索数量的增长率进行分析后得出。2025年以后年度保持2025年收入规模不变。预测期的收入预测结果如下表:

单位:万元

通过上表可知,在2021年-2025年预测期,辰月科技月费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6.17%,低于《2019中国大数据产业发展白皮书》中披露的2016-2021年35.5%的复合增长率。

在2021年-2025年预测期,辰月科技项目收入复合增长率为-16.67%。主要是由于项目客户基本上为一次性业务,随着辰月科技业务量增加,市场影响力扩大,辰月科技经营团队有计划进行业务结构调整,将来会更多的承接有延续性的月费客户,减少一次性的项目客户比重。

辰月科技在承接月费客户和项目客户业务时会带来一定的数据衍生业务,在2021年-2025年预测期间,数据衍生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1.05%,低于《2019中国大数据产业发展白皮书》中披露的2016-2021年35.5%的复合增长率。

(2)营业成本预测

①辰月科技营业成本预测

辰月科技的营业成本主要由直接人工构成。辰月科技在分析历史年度毛利率的基础上,结合企业业务的经营特点,从客户发展同时考虑驱动业务发展的业务人员,对未来年度的营业成本进行了预测,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预测期2021年-2025年期间,辰月科技的毛利率在50.38%~52.87%之间。

②可比公司毛利率分析

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如下:

通过上表分析,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在40.39%-59.74%之间。预测期辰月科技的毛利率在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区间内,与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水平基本相当,毛利率预测具有合理性。

(3)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的预测:

【辰月科技的预测】

税金及附加:辰月科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等。

管理费用: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租赁费等组成。职工薪酬根据企业未来年度用人计划及工资薪酬水平预测;租赁费根据签订合同计算,以后年度考虑适当比例增长。

研发费用:为适应辰月科技的未来发展,根据辰月科技管理层的预测和规划,预测期增加了研发费用支出。

各项费用预测如下表:

单位:万元

通过上表分析,2021年-2025年期间,辰月科技的税金及附加和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合计占收入比例在8.17%~11.24%之间。

【可比公司费用分析】

可比公司的税金及附加和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合计占收入比例如下:

通过上表分析,可比公司的税金及附加和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合计,占收入比例在4.76%-15.56%之间,平均值为9.22%。

2021年至2025年,辰月科技的费用率在可比公司的费用率区间内,与可比公司平均税金及附加和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水平基本一致,预测相对合理。

4.折现率

(1)辰月科技折现率取值

对于折现率,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本次评估中在确定折现率时,首先考虑以该资产的市场利率为依据,鉴于该资产的利率无法从市场获得的,因此使用替代利率估计。在估计替代利率时,根据企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WACC)确定。

①股东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确定,为14.35%,计算公式及主要参数情况如下:

A.无风险报酬率(Rf)的确定

本次评估选择了在交易所交易的,按年付息、且剩余年限在5年以上的中、长期记账式国债的到期收益率平均值为无风险利率,即Rf=3.14%。

① 企业的风险系数(βe)的确定

根据同花顺查询的沪深300上市公司Beta,选择壹网壹创、拓尔思、广电运通3家上市公司,进行风险系数的分析比较,测算出无财务杠杆的风险系数(βu)为1.1537。辰月科技公司选取企业资本结构D/E为0.00%;按照公式(βe/βu=1+D/E×(1-T)),将上市公司的无财务杠杆的β值,依照资本结构及辰月科技所得税税率15%,计算出企业自身的有财务杠杆的βe为1.1537。

③市场风险溢价Rpm(Rm-Rf)

市场风险溢价是对于一个充分风险分散的市场投资组合,投资者所要求的高于无风险利率的回报率,国际上的风险溢价通常采用成熟市场的风险溢价进行调整确定,因此本次评估采用公认的成熟市场(美国市场)的风险溢价进行调整,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市场风险溢价=成熟股票市场的基本补偿额+国家风险。

根据AswathDamodaran更新到2020年1月1日的统计结果,中国的国家风险溢价为7.12%。

④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α)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根据辰月科技与所选择的对比企业在企业规模、经营管理、抗风险能力等方面的差异进行的调整系数。根据对辰月科技各项特有风险的判断,取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3.00%。

B.债务成本(Rd)的确定:评估基准日时辰月科技无付息债务。

根据上述确定的参数,辰月科技预测期折现率WACC为14.35%。

(2)可比公司折现率取值

选取了近年来中国A股市场中并购标的为电子商务企业,且标的公司同时具有B2B、B2C业务的并购案例,辰月科技折现率取值为14.35%,高于可比交易案例折现率平均值12.64%,本次评估选取的折现率充分考虑了辰月科技对收益预测的风险水平,折现率的选取相对谨慎。

综上,收益法评估中对于主要参数营业收入、成本、费用、折现率取值谨慎合理。

(二)、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场可比交易等情况,说明相关参数设置、假设条件等选取的合理性以及本次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回复:

经选取A股上市公司中主营业务为大数据服务业务的可比公司,其市盈率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市盈率(TTM)为截至2020年10月31日收盘数据;

注2:本次交易估值倍数=本次交易对价对应的辰月科技100%股权估值/(2020年1-10月净利润/10*12)。

本次交易估值倍数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平均水平。

(三)、评估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评估机构认为:

1.辰月科技是从事互联网大数据分析的品牌营销与运营业务,系轻资产公司。目前辰月科技已取得了多项经营资质,有电商平台的资源优势,管理团队深耕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司拥有先进的大数据分析技术。通过对辰月科技的近2年经营业绩、经营资质、预计合同订单、客户资源等分析,本次评估定价中对于收入、成本、费用、折现率等主要参数预测假设,依据充分、假设合理。

2.通过对辰月科技所在行业的可比上市公司、可比交易案例进行统计分析,辰月科技交易价格的市盈率指标低于选取的可比上市公司、可比交易案例平均值。评估结论谨慎、合理,本次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三、公告及评估报告显示,交易对方上海树彤系由李龙波及顾明于2020年6月设立,于2020年7月从井冈山市和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井冈山和恒)受让辰月科技15%股权,现拟向公司转让10%股权。请公司补充披露:

回复:

(一)井冈山和恒股权结构,以及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情况;

井冈山市和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井冈山和恒”)即系辰月科技股东娄底和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娄底和恒”)。2020年11月,因企业迁址办理更名手续,井冈山和恒将企业名称变更为娄底和恒,2020年11月26日,井冈山和恒正式完成工商变更。井冈山和恒更名为娄底和恒主要系由于注册地变更导致企业名称变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井冈山和恒(即“娄底和恒”)出资比例结构如下: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段佩璋持有井冈山和恒(即“娄底和恒”)90%的出资金额,井冈山和恒(即“娄底和恒”)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段佩璋对外出资企业,也系上市公司关联方。

(二)有关方受让辰月科技股权后短期内即转让给上市公司的主要考虑,两次股权交易定价变化情况及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受让辰月科技股权后短期内即转让给上市公司的主要考虑如下:

有助于深化辰月科技和上市公司的业务协同效应,减少和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背靠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提高团队的竞争力和辰月科技的盈利水平,推进辰月科技业务的全面快速发展,将部分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对上市公司、辰月科技及上海树彤,都有积极的正面作用。

2、2018年8月,自然人段佩璋与李龙波、顾明达成合作协议,拟共同出资创立项目公司,合作开展电子商务服务业务。根据协议约定,项目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段佩璋或段佩璋指定第三方认缴出资255万元,出资比例85%;李龙波、顾明认缴出资45万元,出资比例15%。根据各合作方协商情况,为了尽快推进项目公司设立事宜以及业务开展,各方同意先由段佩璋或段佩璋指定的第三方全资设立项目公司。同时,在项目公司启动初期,结合各合作方资源优势以及合作方李龙波、顾明自身资金情况,项目公司成立后,所需的启动及运营资金由段佩璋或段佩璋指定的第三方负责解决,李龙波、顾明暂缓出资,项目公司的具体业务开展、技术开发、人才引进由李龙波、顾明主导并负责。根据协议约定,待李龙波、顾明成立持股公司或合伙企业后,段佩璋将项目公司15%股权(对应出资45万元)转让给李龙波、顾明。

2018年9月,项目公司辰月科技完成工商登记注册。2020年6月,李龙波、顾明对辰月科技认缴的共计45万元出资额,具备完成实缴的资金条件,并于同月设立了上海树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树彤”)。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娄底和恒(段佩璋持有娄底和恒90%出资份额)将持有辰月科技15%出资份额(未实缴出资)转让至上海树彤,转让对价为0元。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上海树彤向辰月科技实缴出资45万元。

综上所述,2020年7月上海树彤受让辰月科技15%出资份额系根据自然人段佩璋与李龙波、顾明签署合作协议约定的股权变更行为。李龙波、顾明系辰月科技的核心人员,主要负责辰月科技经营管理、技术建设和业务拓展,在辰月科技股权变更后,上市公司拟收购娄底和恒持有的辰月科技75%股权、上海树彤持有的辰月科技10%股权。

上海树彤受让娄底和恒持有的辰月科技15%股权系根据各股东方合作协议约定的辰月科技股权变更行为,该行为与本次上市公司本次股权收购存在本质差异,交易定价方面不具有可比性。上述股权受让及本次股权收购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请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关联交易必要性、交易定价公允性、标的资产可持续经营能力等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审议此项议案时,是否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出发,决策是否审慎,是否勤勉尽责。

回复: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关联资产收购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辰月科技是一家电子商务服务行业内通过阿里数据银行资质认证的消费者运营服务商,经过近些年发展具备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本次收购聘请的审计与评估机构均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公司拟收购的辰月科技股权的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作为参考,经公司与辰月科技及其股东协商确定,其交易价格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

标的资产辰月科技属于电子商务服务行业,电子商务服务行业是伴随电子商务的发展、基于信息技术衍生出的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服务的行业。在流量红利逐渐褪去、品牌商愈发关注销售效率的背景下,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商借助数据和商业智能,成为连接品牌商、平台方、消费者的纽带,市场潜力较大。

但是,辰月科技成立的时间较短,业绩尚未凸显,辰月科技能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尚需时间检验。

自筹划本次资产收购事项以来,公司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资金的整体合理安排,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出发,经反复商讨与论证,认为交易条件尚不成熟,基于审慎原则,与协议相关方慎重讨论协商后,一致同意终止本次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终止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目前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603729 股票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9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韵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1月12日10时在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6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会议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收购贺州辰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8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贺州辰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85%股权并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以现金交易的方式收购贺州辰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85%股权。

自筹划本次资产收购事项以来,公司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经反复商讨与论证,认为交易条件尚不成熟,基于审慎原则,与协议相关方慎重讨论协商后,一致同意终止本次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终止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关联董事段佩璋、余亦坤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于本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告》。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0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韵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1月12日14时在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6层)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1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告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贺州辰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月科技”)85%股权并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以现金交易的方式收购辰月科技85%的股权。公司于2021年1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出具的《关于对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011号),并于2021年1月12日就问询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4、005、006、007)。

自筹划本次资产收购事项以来,公司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资金的整体合理安排;辰月科技的成立时间较短,能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持续高速增长等。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出发,经反复商讨与论证,认为交易条件尚不成熟,基于审慎原则,与协议相关方慎重讨论协商后,一致同意终止本次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终止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对本次终止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021年1月12日

欧大师系统门窗

欧大师铝合金门窗

隔热门窗品牌最新排名

上一篇: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603003流通A股多少亿
下一篇: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龙韵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