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拟上市公司飞科财务报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1-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1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4月21日会议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详见公司公告2021-005《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57,503,162.84元,加上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1,092,929,557.49元,扣减本年度对股东的分红435,600,000.0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14,832,720.3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期初法定盈余公积余额为217,800,000.00元,为注册资本的50%,本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本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35,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35,600,000.00元。

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公司公告2021-006《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七、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董事会确定并支付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

董事会决定支付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及相关差旅费共计人民币130万元(含税)。

八、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2020-007《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奖金及2021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十、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及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十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2021-00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公告2020-009《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1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东路555号公司6楼会议室。

4、会议议题 :

(1) 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8) 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会议召开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公告2021-010《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1-010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东路555号公司6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上还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21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3、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

4、在现场登记的时间内,个人股东也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5、联系电话:021-52383315

6、传 真:021-52383305

六、 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东路555号

邮政编码:201613

联系电话:021-52858888-839

传 真:021-52855050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1-006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1.0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57,503,162.84元,加上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1,092,929,557.49元,扣减本年度对股东的分红435,600,000.0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14,832,720.33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期初法定盈余公积余额为217,800,000.00元,为注册资本的50%,本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本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35,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35,600,000.00元,占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8.25%。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进行送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差异化分红的情况。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1.0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广大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规划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1-007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潘莉华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江海

(3)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敖琴

(4)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正宇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量确定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按照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2020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我们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代码:603868 公司简称:飞科电器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35,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35,600,000元。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是一家集剃须刀等个人护理电器、家居生活电器及电工电器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企业。近年来,公司与时俱进,注重研发投入,紧贴消费者需求,推动品类扩张和迭代升级。目前产品包括个人护理电器、生活电器和电工电器三大类:

(1)个人护理电器品类主要产品:电动剃须刀、电吹风、电动牙刷、毛球修剪器、电动理发器、鼻毛修剪器、女士剃毛器、烫发器等。

(2)生活电器品类主要产品:电熨斗、挂烫机、加湿器、健康秤等。

(3)电工电器品类主要产品:延长线插座等。

历经22年的快速发展,公司在个护电器领域已拥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市占率,也已成为国内个护电器行业的领导品牌。根据中怡康统计数据,公司“FLYCO飞科”品牌电动剃须刀2020年度线上和线下市场零售量占比分别为43.79%、44.45%,美发系列产品2020年度线上和线下市场零售量占比分别为25.79%、43.78%,位居行业前列。子品牌“POREE博锐”电动剃须刀2020年度线上和线下市场零售量占比分别为5.21%、0.2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获得社会肯定,经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以及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评选,公司荣获2020上海制造业企业100强称号(第47名),2020上海民营企业100强称号(第69名),2020上海民营制造业企业100强称号(第23名),并凭借优秀的研发设计能力荣获首批“上海市设计引领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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