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上市公司收入确认原则,以及上市公司收入核算新办法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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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销售发票已开,货款也收到,单未服务,能确认收入吗
1、一是货物所有权转移(购货方把货物拿走),不管是否开票和收到货款,均要确认销售和纳税;
2、二是发票开具,按增值税专用发票面额和税额做账和纳税。你的情况属于第二种,所以只能按票面做账和纳税了,不论款项是否全部收到,未收到的做应收。如果将来没有取走票面数量的货物,只能做销售退回了。这样做是很不划算的,建议以后少开票,多发货,这样你们可在时间上占写便宜。
二、没有发货已经开票的能不能不确认收入
可以的,税法规定,凡发票已经开具的,无论会计如何处理,税收上都要按规定做收入处理,并按规定申报增值税销项税额。收入在会计中可能会引起业主权益的增加。其可能表现为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或两者兼而有之,即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应当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不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符合收入的定义,不应确认为收入。
好了,关于上市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和上市公司收入核算新办法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