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解读二套房贷 强调树立合理节约住房消费观
住建部解读二套房贷 强调树立合理节约住房消费观 更新时间:2010-1-13 14:56:41 国务院新闻13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六部门相关领导介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内容。中国网进行了现场直播。
房地产调控
住建部强调引导居民树立合理、节约的住房消费观念
齐骥说,鉴于当前房地产市场交易较为活跃,一些地方投资投机性购房比重较大,为合理调节住房需求,在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需求的同时,有必要进一步严格二套房信贷政策,加强住房信贷管理。
因此,《通知》明确规定:“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以上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同时,为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功能,《通知》在强调严格执行现行差别化的住房税收政策的同时,提出:“要加快研究完善住房税收政策,引导居民树立合理、节约的住房消费观念。”
住建部: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行为有所抬头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说,加强防范风险和市场监管随着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的变化,一些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囤地炒地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所增加,个人住房贷款无序竞争、违规放贷等问题时有发生,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等行为有所抬头,亟需加强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管。
住建部:今年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有效供给
齐骥说,2009年下半年以来,一些城市特别是部分热点城市房价快速上涨,商品住房有效供给不足。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9年1-11月,全国新建商品住房成交6.9亿平方米,同比增长54.4%;而同期商品住房竣工面积、施工面积和新开工面积增幅分别比其低26.2、38.4和41.5个百分点。
棚户区改造
五部委发文:3-5年完成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
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从2009年开始,力争利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有条件的地区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
棚户区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 改造资金投入将增加
为了积极稳妥地开展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意见》提出要多渠道筹措资金。中央财政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给予适当支持。省级和市、县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大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改造项目提供贷款。鼓励采取共建的方式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