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规范租房市场 打隔断出租最高将罚三万
住建部规范租房市场 打隔断出租最高将罚三万 更新时间:2010-12-17 7:48:21 如果将原来的房间分隔成多个小间出租,将会受到最高3万元的罚款。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这是在1995年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后首次出台新政,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各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分区域公布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 在房屋租赁管理方面,《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工作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发现违反者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在新规中,对于分割出租行为也有明确规定: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如果出租人违反了上述规定,由当地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记者了解到,根据本市今年4月出台的相关规定,租住成套楼房住宅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7.5平方米;租住平房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 《办法》还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随意提高租金。属于违建或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四种情况下,房屋不得出租。 《办法》还对制定、解除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规定。相关文章:住建部:房屋租期内不得随意涨租金房屋征收条例二次征言取消行政强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出台明年2月1日起施行住建部出新规抑制群租租期内不得单方提高租金住建部发布《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建部:出租房应以原设计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住建部出台房屋租赁办法租期内禁随意涨租金住建部出新规抑群租租期内禁单方提高租金住建部:房屋出租人不得单方随意提高租金“新拆迁条例”草案或有八处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