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房屋租期内不得随意涨租金
住建部:房屋租期内不得随意涨租金 更新时间:2010-12-17 7:48:2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出台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租赁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办法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第九条表示:“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而在此前的条例中,并没有这样的表述。 而更加引人关注的表述是在第八条:“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这被理解为是在抑制群租和“拼租”。 “按照这样的政策思路,我觉得房地产市场会越来越像德国。”齐鲁证券宏观策略分析师刘启元告诉记者。“德国房地产市场,房屋自有率其实不高,但租房住的居住质量比较高,租房住也很普遍。现在政策对租房市场进行规范,加强租金的稳定性,增强租赁住房的居住质量,刺激人们减弱购房欲望,可以减少购房需求。” “另一方面,对群租进行了限制,也能够通过成本手段促使部分人群向中小城市回流,使得区域发展更加平衡。其实从发展布局上看,中国并不是非得要搞大都市圈。”刘启元最后说。相关文章:市场犹豫价值投资者或迎良机市场犹豫价值投资者或迎良机市场犹豫价值投资者或迎良机联合早报:深圳“集体自建房活动”引争议PIMCO首席执行官:德国或出处于“双输”境地地方政府称明年建一千万套保障房动力不足房屋市场是一个被遗忘的危机美上周抵押贷款利率飙升拖累贷款申请指数下滑NAHB12月住房市场指数为16如何振兴美国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