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一则定位于上海汇丰银行大楼的朋友圈在网络上流传,其中写道,本年合同到期的员工,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女员工(未婚未育,已婚未育)的,公司不再续签,请各个部门负责人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办理交接手续。
中新经纬注意到,除了上述通知,该账号还发布了两条与汇丰银行招聘相关的朋友圈,其中一则汇丰银行招聘BD岗的要求中备注“已婚的,有严重外形缺陷的,没上进心混日子的,性格内向,偏执,自我的勿扰”。
对此,汇丰中国相关发言人回应称,“近日,在社交媒体上出现了假借汇丰员工名义发布的虚假招聘及人事管理信息,误导公众和求职者,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对此我们特此澄清,汇丰中国不会以员工名义通过个人社交媒体账号发布未经审核的招聘启事。”
(相关资料图)
汇丰中国:切勿轻信网络不实信息
汇丰中国还在回应中强调,“汇丰中国致力于建立一个多元包容的工作场所,并确保人事制度和招聘流程的公平性、透明性及包容性。若需获取相关招聘信息,请以本行的官网和‘汇丰中国人才招聘’官微为准,切勿轻信网络上的不实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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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分析称,汇丰内部程序合规严格,绝对不会发朋友圈来通知,任何靠谱的外企都不可能朋友圈通知。一位国企人力资源总监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也表示,一般正规公司都不会在朋友圈发布这种人员优化的消息。
一位外资金融机构人士对中新经纬表示,这些假消息给外资金融机构造成很不好的影响,尤其是在全国支持稳就业的大环境下。
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该行为涉嫌传播虚假信息,损害商誉,(相关主体)应该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民事侵权责任。
律师:以女员工年龄为由不续签有歧视嫌疑
职场上的性别和年龄歧视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
王德怡对中新经纬指出,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公司不续签的,按劳动合同法给予经济补偿即可。
“如果有公司以女员工年龄为由不续签,虽有性别、年龄歧视之嫌,但在具体个案中,劳动者很难以此为由要求公司续签。”王德怡表示。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律师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则表示,如果有公司做了图上所说的行为,并不一定违反劳动法。未婚未育和已婚未育的员工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的情形。倘若上述员工系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与其续签合同并不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倘若上述员工系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且其明确表达续签意愿,公司不与其续签合同的行为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