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炭应急储备方案获批首批储备计划500万吨

国家煤炭应急储备方案获批 首批储备计划500万吨

国家煤炭应急储备方案获批 首批储备计划500万吨 更新时间:2011-3-23 11:49:56   上海证券报报导,国家煤炭应急储备方案日前经国务院批准通过,根据批准通过的方案和2011年国家煤炭应急储各工作会议部署,2011年第一批国家煤炭应急储备计划为500万吨。

据悉,国家第一批应急煤炭储备点共确定10家大型煤炭、电力企业和秦皇岛港、黄骅港、舟山港、广州港、武汉港、芜湖港、徐州港、珠海港等8个港口企业。储备点新建、改扩建所需资金,可从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投资补助。此外,方案将对煤炭应急储备贷款给予利息补贴,对场地占用费和保管费给予定额补贴。

目前,我国煤炭储备基地建设正在启动之中,北京、山西、山东、湖北、江苏、安徽、辽宁等地纷纷提出了建设煤炭战略储备基地的规划,部分煤炭储备基地专案已开工建设和已建成投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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