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与国家文物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国家旅游局与国家文物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更新时间:2010-7-10 0:02:54 7月9日,国家旅游局与国家文物局在北京签署《旅游发展与文物保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出席签字仪式并代表两部门在协议书上签字。国家文物局副局长董保华,国家旅游局党组成员、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规划财务司司长吴文学等参加签字仪式,仪式由吴文学主持。 根据协议,国家旅游局和国家文物局将加强合作与会商。一是共同成立全国文物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全国文物旅游发展的协调指导力度,共同研究解决文物旅游发展中出现的有关重大事项。邵琪伟和单霁翔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二是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加强文物旅游研究工作。在每个五年规划期末,共同发布《全国文物旅游发展报告》,加强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三是联合召开“全国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工作会议”,部署下一阶段加强文物保护与促进旅游发展的工作任务。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和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四是联合开展“全国文物旅游示范区”的标准制定和试点工作,探索文物旅游和谐发展的新模式。五是共同建立专家巡视评估制度,定期对各地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状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公布评估报告。六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文物旅游执法督察工作,有效维护文物安全和旅游业发展秩序。 据悉,签订《旅游发展与文物保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旅游、文物两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体现,标志着文物旅游战略合作新局面的开始。 我国是文物资源大国,据统计,目前我国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5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831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8371处;世界文化遗产27处,文化与自然双遗产4处。这些丰富而珍贵的文物资源是我国旅游业赖以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我国旅游的发展始于入境旅游,入境旅游的发展缘于文物旅游,在改革开放初的困难条件下,文物旅游的发展对于增加国家外汇收入、提高全社会对文物保护事业的认识、开启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等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在严格保护、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合理利用文物资源来发展旅游,对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适应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发展趋势、有力扩大内需,积极拓展国际人文交流与合作,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建设共有精神家园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家旅游局和国家文物局相关业务司室的负责人出席了当天的签字仪式。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