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地王被收回开发商应自食其果
国土部:地王被收回开发商应自食其果 更新时间:2010-2-4 2:01:58 “市场经济中,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市场行为负责任。”针对大龙地产“地王”被收回一事,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在2月2日的新闻通气会上表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为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国土部正在研究方案,拟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增加一项条款:开发商有义务主动上报土地开工和竣工情况。 开发商应上报开竣工情况 廖永林2月2日表示,“地王”被收回的后果,应该由大龙地产自己承担。他表示,开发商在土地出让中的报价,既包含对未来的市场预期,也包含自身应该承担的责任。 廖永林表示,土地出让合同的双方――政府和开发商双方都要受到合同约束。开发商如果违约,就要承担相关责任,受到相应的处罚。 记者还了解到,国土部正在制订方案,拟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增加一项条款:开发商应主动上报土地开工和竣工情况。国土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冷宏志表示,此举是为了做到应报尽报,并避免被动监管的情况。 据记者了解,国土部正在将土地出让公告、供应结果、合同签订、土地使用等信息发布到其下属的中国土地市场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国土部昨日还通报了18宗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最新进展。其中,已经动工建设的有5宗;正在进行二次规划,并列入开工计划的有7宗;已收取土地闲置费,正在督促动工的2宗;正在进行开工前期准备的有2宗;被收回2宗。国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被收回的两宗地块分别位于山东和湖南。 保障房用地需划拨供应 国土部发布的数据显示,去年全国土地出让总面积20.9万公顷,同比增加38.3%。其中,工矿仓储用地、房地产用地和基础设施等用地供应量分别为11.9万公顷、10.3万公顷和9.7万公顷,同比分别增加44.1%、36.7%和53.0%。数据还显示,在房地产用地中,住宅用地供应7.6万公顷,同比增加38.8%。 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总价款为15910.2亿元,同比增加63.4%。其中,招拍挂出让价款15098.5亿元,同比增加66.5%。房地产用地出让价款13391.8亿元,占出让总价款的84.2%。 廖永林表示,下一步将制定2010年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国土部将在4月初公布各地保障房用地供应计划的制定情况。他强调,国土部每半年将公布一次各地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31个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际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1.04万公顷,同比增加30.9%。 廖永林强调,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以及城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条件的安置用地,应当以划拨方式供地。土地供应后,不得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性质。城乡规划调整后需要改变用地性质的,应由政府收回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