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通过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意见
国务院通过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意见 更新时间:2010-2-5 0:01:46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由各省分别选择1至2个城市或城区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会议强调,公立医院改革要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是:一是完善服务体系。优化公立医院布局,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二是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监管机制。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增强公立医院的生机和活力,进一步完善分配激励机制。三是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来补偿的机制。四是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五是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会议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