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要稳步推进注册制强调主板和中小板尚需要一定时间
3月1日凌晨,证监会发布公告称,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做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贯彻实施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提出,要稳步推进证券公开发行注册制。
01
完善科创板
对于IPO方面,先是提及科创板,即证监会要会同有关方面,进一步完善科创板相关制度规则,提高注册审核透明度,优化工作程序。
截至2020年3月1日,共有210家企业申报科创板。从审核状态来看,94家公司已经注册生效;52家公司因为财报更新而处于中止状态;25家公司已经退出,处于终止状态。
从行业角度来看,有五个行业的申报企业数量在10家以上,这五个行业分别是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需要指出的是,科创板与非科创板有很多不同的地方,其中发行市盈率是比较突出的不同点。
IPO日报统计,截至2020年3月1日,顶尖财经显示,2016年起共有917家非科创板企业上市,其中689家的市盈率处于22.9倍-23倍范围内,只有8家企业的新股发行市盈率超过了23倍,这一比例仅为0.87%。
而截至2020年3月1日,科创板91家上市公司中,除泽璟制药和百奥泰这两家未盈利的公司外,剩余89家公司的平均发行市盈率为59.16倍,只有中国通号的市盈率低于23倍。
在此背景下,科创板91家上市公司中有12家曾有破发情况,破发率为13.19%。而截至2020年3月1日,2019年起上市的150家非科创板公司中,有13家破发,破发率只有8.67%。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吕随启对IPO日报表示,对于部分科创板股票而言,技术含量不足,业绩支撑不够,高市值透支了未来的成长性,且估值过高,所以经历了价值回归。
02
创业板试点
《通知》还提出,研究制定在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的总体方案,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提出在其他板块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实行注册制的方案,相关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同时还指出,在实行注册制前,继续实行核准制。
值得一提的是,证监会在2月14日发布第163号令和第164号令,其中透露了新《证券法》实施注册制的相关信息。
该令显示,“需要说明的是,新《证券法》规定证券发行实施注册制,并授权国务院对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进行规定。预计创业板尤其是主板实施注册制尚需一定的时间,新《证券法》施行后,这些板块仍将在一段时间内继续实施核准制,核准制和注册制并行与新《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并不矛盾。”
需要注意的是,该令两次提及“时间”,一次是“尚需一定的时间”,另一次是“仍将在一段时间内继续实施”,还指出“尤其”是主板和中小板。同时,公告点明了核准制和注册制“并行”与新《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并不矛盾”。
此前,IPO日报向众多行业内资深人士进行询问,其中某知名券商高级副总裁向记者提出了他的猜测,时间大概是一年左右。
另外,《通知》明确,要依法惩处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以及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信息共享和线索通报,提高案件移送查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