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要求加强节能减排加快钢铁结构调整

国务院要求加强节能减排 加快钢铁结构调整

国务院要求加强节能减排 加快钢铁结构调整 更新时间:2010-6-18 0:09:46   全景网6月17日讯 国务院办公厅周四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提出16项措施。  意见指出,坚决抑制钢铁产能过快增长,切实制止钢铁行业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除国家已批准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外,2011年底前不再核准、备案任何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严格履行钢铁项目审批和核准程序,对所有新建和改造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坚决制止以淘汰落后产能等名义擅自建设钢铁项目,对违规建设的要严肃处理。  同时,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严格税收征管,清理和纠正地方擅自出台的对钢铁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努力营造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和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完善和落实土地使用、差别电价政策,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大幅提高差别电价的加价标准,进一步提高落后产能的生产成本。  中央财政要加大对钢铁工业淘汰落后产能的支持力度,将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与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挂钩。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尽快公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抓紧牵头制定《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及时公布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为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做好促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和扶持优势企业发展等工作提供重要依据。要强化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组织实施。  意见表示,要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大力推进钢铁工业节能减排,实现钢铁工业节能减排要将控制总量、淘汰落后、技术改造结合起来。大力推广高温高压干熄焦、干法除尘、煤气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烧结烟气脱硫等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三废的综合治理和利用水平。此外,调整钢铁产品进出口结构。  意见称,加快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明确钢铁企业兼并重组的工作目标。要按照市场化运作、企业平等协商、政府引导的原则,支持各类钢铁企业开展兼并重组。支持优势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继续推动本地区钢铁企业的兼并重组,进一步提高我国钢铁产业集中度,培育形成3-5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6-7家具有较强实力的特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力争到2015年,国内排名前10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国产量的比例从2009年的44%提高到60%以上,推动钢铁工业结构调整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意见还提出,大力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切实规范铁矿石流通秩序、推进国内铁矿开发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等多项措施。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光学影像测试仪

精密光学影像测量仪

轴类测量

上一篇: 国务院要求加大打击力度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
下一篇: 国务院要求抓紧出台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分析师料最快本周实施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