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人是谁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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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基金是怎么运作的?真的可以保证本金不会亏损吗?基金当事人包括哪些基金托管人是什么意思信托和私募基金有什么区别?信托基金是怎么运作的?真的可以保证本金不会亏损吗?感谢邀请,我是信托者,专注信托。
这其实是2个问题,而很明显问题的重心在于信托是如何保证本金不亏损的,而信托基金的正常运作一定是大前提。
首先,我想说在资管新规出台后,明确了资管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不允许金融机构以任何方式兑付,也就是必须回归项目本身,既然如此,这保证本金不会亏损就是另说了,不存在'零坏账'的资管业务呀。但信托项目本身风控到位,还是可以将坏账控制的很低,而且即使出现不良资产,借助信托机构强大的资管能力,在后期也有不低的升值空间,尤其是土地,商品房等实物抵押。
第一,信托产品是如何面世的
1产品立项
部门内部评估,可签意向性文件
2尽职调查
信托目的与交易结构调查
3内部评审
信托报审,撰写相关报告
4文件制作与事前报告
向监管机构递交申请
5账户设立与合同管理
信托公司质押公证
6产品推介和募集
7推介期满后,产品成立,信托账户开始运转
8信托计划诞生
第二,信托投资中本金的安全如何来确保?
信托本身风控还是比较严谨的,融资放款企业都是实力靠前的国企,央企,上市公司,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准入门槛是相当高
理清第一,第二甚至第三还款来源是投资的关键
融资类信托,第一还款来源一般都是项目的现金回流,所以底层资产的项目运行优劣就好比一栋高楼大厦的地基,“地基稳”则项目无忧。
第二还款来源即项目的上层融资方的整体资金回流,一般融资方不单单只有一个项目运营,而融资方整体盈利良好也会为投资者的回款添砖加瓦,这是利好
第三还款来源就是信托项目的增信措施——第三方担保,实物质押或者应收账款的质押,这些都是有效措施,只要这些措施落实到位,那对于项目本身最坏的情况,也就是逾期兑付,不会存在过多资金亏损的风险!!!
以上就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也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交流不同见解,码字不易,感谢点个赞,加个关注,谢谢!!!
基金当事人包括哪些基金的当事人主要包括: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基金销售机构、注册登记机构、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服务机构。
基金(Fund)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从会计角度透析,基金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我们现在提到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托管人是什么意思基金管理人是负责基金发起于经营管理的专业性机构。
在我国,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基金管理公司通常由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或其他机构能发起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基金管理人作为受托人,必须履行“诚信义务”。基金管理人的目标函数是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不得在处理业务时,考虑自己的利益或为第三者谋利。基金托管人是依据基金运行中“管理与保管分开”的原则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和保管基金资产的机构,是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代表,通常由有实力的商业银行和霍信托投资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托管协议,在托管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自己的职责并收取一定的报酬。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的运行过程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信托和私募基金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我觉得应该从私募基金和信托的合作开始说起,为什么很多投资者会将私募基金和信托联系一起?那是因为私募基金最早就是通过信托的渠道开展业务,成为阳光私募,直到国家立法确认了私募基金的定为,才没有了阳光私募的说法。
私募基金在没有合法化之前,主要是通过与信托公司进行合作来取信投资者。因为信托公司可以与银行对资金的安全性进行监管,一定程度上的推动了私募基金的发展,并开始进入银行的白名单。市场通过探索开启了私募基金与信托公司合作的大门,证券投资类信托也成为了信托公司的一个重要业务。
私募基金也通过信托公司的渠道找到了一条相对合法化的发展路径,信托公司也就顺理成为私募基金产品的受托人和发行人。相对“地下私募”而言,媒体把证券投资类信托称为“阳光私募”,与公募基金呼应。
2003年7月12日,云国投信托(现云南信托)推出“中国龙资本市场信托计划”。云国投模式的核心是,产品发行人与投资顾问均为信托公司。这个模式是信托公司主动管理早期的践行者,而主动管理正是信托公司当下苦苦转型的方向。
中国龙已经于2018年7月清盘,清盘时的收益率高达962.55%,无论是牛市还是熊市,中国龙都交出了非常优秀的成绩单,使得赵凯声名鹊起,直到2012年11月,其离开云国投,涌峰投资。
2004年2月20日,私募投资人赵丹阳与深国投信托(现华润信托)合作,成立“深国投-赤子之心(中国)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投资顾问”的形式开启了私募基金阳光化的模式。
华润信托·赤子之心价值已经于2008年1月清盘,清盘时的收益率是51.42%,年均收益约为12.86%。
目前市场上对于国内第一只“阳光私募”产品到底是出现在2003年还是2004年,还存在着争议,其背后,也是云国投模式(原云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现云南信托)与深国投模式(原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现华润信托)之争。
因此,私募基金和信托公司之所以很多人会混为一谈,其实是源于特定历史背景下,两个金融机构的发展需要,私募基金要提高公信力,信托公司需要拓宽收入来源,阳光私募因此诞生,云南模式和深圳模式也开始斗艳。
而阳光私募快速发展的那几年,几乎都是与信托公司合作发行的产品,包括做得比较好的华润信托、云南信托、华宝信托等等。
直到现在,证券类的信托产品依然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但占比已经开始逐步降低了。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公布的最新数据,截至2018年二季度末,证券投资类信托占资金信托比重已降至12.94%。
从2017年的15.39%开始逐步下滑到现在的12.94%,主要原因就是因为私募基金的合法化以后,原本只能选择信托公司的私募基金开始通过与券商、期货公司等更多的中介机构合作,信托公司的业务开始受到挑战。
因此,信托和私募,个人认为业务差别还是非常多的,而两者最容易让人混淆的,就是这两种金融模式曾经的合作,这里就给大家做个说明。
以上就是个人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希望对你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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