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市民化亟待推进

“农民工市民化”亟待推进

“农民工市民化”亟待推进 更新时间:2010-9-24 8:01:52   本报北京讯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9月21日发布的《中国发展报告2010:促进人的发展的中国新型城市化战略》指出,我国高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中“半城市化”特征凸显,农民工市民化是现阶段我国推进城市化的重要任务。今后20年,为达到从“半城市化”向“全城市化”的转变,使我国的城市化率在2030年达到65%,我国要以平均每年2000万人的速度,基本完成4亿农民工市民化。

该报告由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组织十余位国内知名学者,历时一年半时间撰写而成。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秘书长杨伟民、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研究所所长蔡 担任主报告的主笔。

在报告首发式上,杨伟民说,我国目前的城市化仍属于“半城市化”,距离“全城市化”还有很大距离。虽然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城镇人口增至6.07亿人,城市化率以年均0.9%的增速上升到46.6%,是世界上城市化率增速最快的国家之一。但同时要看到,我国现有城市化率的统计口径包括了1.45亿左右在城市生活6个月以上但没有享受到和城市居民等同的公共福利和政治权利待遇的农民工,也包括约1.4亿在镇区生活但从事农业的农业户籍人口,这些并没有真正转变身份的人口约占城镇总人口的一半。

报告指出,长期持续而且大规模的“半城市化”问题,是由于我国特殊的户籍制度及依附于其上的住房、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制度,切断了劳动力集聚必然伴随人口集聚的规律,才产生了这一特殊现象。

“半城市化”致使我国所取得的发展成就中的相当一部分是以牺牲农民工的发展为代价而取得的,在推进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半城市化”问题必须解决。

报告认为,目前农民工市民化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城市的承载能力在逐步提高,应该从“十二五”时期开始起步,逐步解决农民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市民化问题。

为此,报告专门提出一系列解决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政策建议。包括农民工市民化要采取“自愿、有序、分类、统筹”的方针,实行“保留户籍、总量控制、放宽条件、逐步推进”的方式;同时还要建立“人地”挂钩机制,根据各地区、各城市吸纳农民工定居的数量,在目前土地计划基础上每年增加一部分用地指标,主要用于解决农民工市民化后的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问题;建立“人钱”挂钩机制,中央和省级财政建立农民工市民化转移支付,根据城市吸纳农民工定居规模,连续几年定向给予财政补助,主要用于面向农民工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廉租住房建设等;此外,要将农民工纳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包括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立农民工市民化后的土地退出机制,在一定期间保留农民工家庭的土地承包权;落实农民工政治权利,保障未落户农民工的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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