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难熬时段已过行业加速洗牌盘点上半年券商资管那些事
在资管新规影响之下,券商资管经历了“最严寒冬”,今年券商资管行业发生了一些可喜的变化。一方面,在连降22个月之后,券商资管行业规模首次触底回升,主动管理占比更是提升明显;另一方面,公募业务被抬上今年券商资管发展的战略高地。
本期“2020上半年总结” 系列,就券商资管上半年六大事件进行盘点。
1 连降22个月后
券商资管规模首次回升
受新规影响,券商通道业务逐步萎缩, 券商资管规模由此便进入加速下降的主通道。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 证券公司资管规模为9.17万亿,相比此前高峰时期超18万亿的规模, 目前券商资管的存量已经近乎腰斩。
不过主动管理出现增长。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月底,证券公司及资管子公司资管业务规模合计9.19万亿元,较2020年2月份的9.15万亿元增长0.04万亿元。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券商资管规模在连续下降22个月之后,首次出现回升。
尽管增长规模不大,且在4月又再次出现微降,但这却释放出一个明确信号,那就是在长达一年多的“摸着石头过河”之后,券商资管最难熬的时候俨然已经过去。
事实上,在去通道的这些时间里,券商资管也在积极“自救”,逐步进行规模上的费率优化,以新增的、费率较高的主动管理业务,替代存量的、费率较低的通道业务,并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和发展路径,定开债代销、大集合改造、FOF/MOM等业务也成为一段时间以来券商资管的业务创新点。
创新业务也带来了显著的成效。比如中金公司在职业年金业务爆发叠加机构业务回暖之下,去年资管规模就开始重新止跌回升;此外,财通资管也深耕权益、固收投研体系,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公司资产管理总规模增长至1700亿元, 同比上升22.90%。
今年以来,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加速入场给券商资管带来较大挑战和压力,也带来重大发展机遇。发力自主管理、推进产品创新以及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将是券商资管长期的战略选择。
2 今年券商资管子公司
获批或成立数达4年来新高
相较于往年,今年券商资管子公司扩容明显。
6月4日,安信资管正式收到了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成为了资管新规后首家开业并正式运营的券商资管子公司,此时距离其成立已有5个月时间。据了解,安信资管成立后,将独立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安信证券现有资产管理业务将全部平移至安信资管。
与此同时,今年4月10日,天风证券公告表示,公司资管子公司天风资管的设立申请已获得证监会核准。无独有偶,今年3月,德邦证券出资10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德邦资管的申请也获得核准。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券商资管子公司设立速度逐渐呈现加快趋势,仅仅4个月的时间里,已有安信资管、德邦资管和天风资管3家公司获准设立或成立,数量直逼2015年,创4年来新高。
记者发现,最近一次一年有3家及以上券商资管子公司获批设立或成立的还是在2015年,当年,招商资管、国盛资管和东证融汇3家资管子公司成立,2016年,仅有渤海汇金一家资管子公司成立,此后3年内,再无资管子公司获批。
随着天风资管的获批,目前券商设立的资管子公司已增至19家。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3家公司都已将申请公募牌照放入计划表内。
数据显示,在获得公募牌照的券商资管中,除北京高华证券外,其余12家均已布局公募基金业务。
事实上,通过资管子公司发力公募业务也是券商在主动管理转型上的一次探索,而另一方面,券商强大的投研实力以及渠道等资源协调能力对其发力公募具有天然助力。
对于券商来说,公募业务也可以和券商现有的业务条线形成补充,完善产品条线的同时也能打造自身的品牌和特色,进一步增加竞争实力。
3 主动管理规模占比大提升
券商资管转型玩法多元化
资管新规落地后,去通道化、主动管理转型也成为各家券商资管业务发力的关键。从目前来看,两年时间,券商资管主动管理规模不仅有了明显的提升,同时产品线也日益丰富、玩法多样,核心买方能力逐步凸显。
从主动管理规模占比指标看,券商资管行业转型已然初见成效。据中基协数据显示,2019年四季度,前20名券商中,有7家主动管理规模较三季度有所上升。从具有可比数据的15家券商资管来看,去年四季度,中金公司、华融证券、中泰资管、广发资管、国君资管和光证资管共6家主动管理规模占比超过50%。其中,中金公司主动管理规模占比达81%。
从增长速度来看,资管新规落地两年时间,超11家券商资管的主动管理规模提升速度明显,其中,国君资管主动管理规模占比从38%提升至59%,海通资管则从20%提升至47%,招商资管、华泰资管、安信证券等主动管理规模占比增幅超15%。
主动管理规模提速之际,各家机构也凭借各自资源禀赋摸索出优势打法,转型模式呈现多元化格局。比如中金公司建立了涵盖股债、资产配置、量化、跨境等多策略完备产品线;华泰资管则重点打造资产创设到资金对接的全业务链条服务;兴证资管发力定增资管产品;招商资管布局科创板打新策略产品;中信资管大力发展以职业年金为代表的养老投资业务。
围绕主动管理能力转型,头部券商资管的战略日益清晰,投研能力打造及外延边界拓展的节奏也在同步加快。中金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理财子公司陆续设立运转,未来将有望与其牵手、合力塑造资管新生态,向理财子公司输出券商资管优势投研能力和产品。中信资管也表示,将借助银行业务转型机遇,升级投研能力推动管理规模提升,拓宽做深零售渠道。
4 大集合产品公募化改造提速
各家券商整改进程不同
在券商资管新规及资管业务转型的双重影响下,公募基金牌照价值也无疑凸显。今年年底是券商资管大集合产品公募化改造的时间“大限”,各家机构在产品公募化改造方面的工作也正在加快节奏。
从目前进展情况看,头部券商资管产品公募化改造的速度明显提升。据悉,今年以来,中金公司、广发证券、太平洋证券、兴业证券等多家券商均推出了公募化改造产品。根据此前数据显示,启动公募化改造的券商大集合产品总规模将不少于7000亿。
据不完全数据统计,目前中信证券已完成4只参与公募化改造产品上线,同时另外2只产品也获得相关批文;国泰君安证券第4只公募化改造产品5月正式上线;广发资管目前已上线5只公募化改造产品;太平洋证券也在今年3月获批1只产品进行公募化改造;中金公司7只大集合产品中有6只获得地方证监局审批、4只获批文、3只已经完成改造。
为强化公募业务,资管能力较强的券商其策略更为主动,在产品线丰富等方面持续发力。比如东方红资产管理近年来不断丰富主动管理产品线,2019年开始推出份额锁定持有期的公募基金产品;同时,基于公司主动管理的优势与经验,尝试探索Smart Beta策略基金的研究与布局。
不过,随着大集合整改时限临近,部分券商资管整改进程明显落后,部分反映业务量开始加大,对于能否按时完成改造仍存不确定性。业内存在对公募化改造以及资管新规要求下的净值化改造、压缩非标规模等要求进行一定延期的需求。
有券商人士透露,在大集合改造过程中,实际上存在底层资产处置、投资者沟通不畅等问题,在改造提速的背景下,这部分工作难度相对较大。此外,公募化改造意味着券商资管需要搭建公募投资的管理能力,部分机构的人才、投研、技术等资源匹配也面临考验。
5 转型深化同时求贤若渴
行业内人才流动加速
资管新规实施已满两年,券商资管机构转型加速的同时,对高端人才的需求也产生了一定变化,行业内人员流动速度也有所提升。
今年年初,银河证券官网挂出招聘消息,公开招聘资管子公司银河金汇的董事长。公开招聘“一把手”的现象在业内并不常见,头部券商资管公开招聘董事长则更为罕见。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次全球招聘系出于母公司高管不再兼职子公司高管的考虑。
5月6日,华泰证券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华泰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开会议,聘任王锦海为总经理。王锦海深耕证券资管领域多年,管理过的资产涉及社保组合、理财账户、保险账户、企业年金等,曾推动中信集合计划产品、养老金业务、银行委托业务、财富管理业务的大发展。
6月16日,中泰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也发布公告称,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前任董事长章飚、前任CEO叶展因个人原因离职,黄文卿将接替章飚掌舵。
据中证协官网,章飚自2009至2014年一直在国泰君安系工作,2014年6月26日从国泰君安资管离职后来到了中泰证券,2017年6月27日加入中泰资管。章飚的继任者黄文卿也曾任职于国泰君安,于2014年8月9日起加入中泰证券,自2015年5月31日至今就职于中泰资管,担任副总经理。
北京某券商资管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资管行业近期转型的深化使得各家机构对高端人才的需求更加强烈,业内人才流动加速也在意料之中。”
6 再融资新规落地
券商资管抢滩定增市场
再融资新规落地以来,定增市场的热度居高不下,多家券商资管也瞄准机会,抢滩定增市场。
兴证资管等机构自再融资新规征求意见稿2019年11月8日发布以来便已开始为相关业务做准备。兴证资管相关负责人表示,“客户定制定增产品的需求比较多,有些资金方反应速度很快,已经完成了开户和进款。面向高净值客户的第一只集合产品已经完成募集,接下来还有多只集合产品即将启动发行。”
据中信资管介绍,目前有多家银行、国企平台、产业资本合作推进,合作中的定增产品客户也在积极准备追加投资。
浙商资管权益投资部相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曾暂停了对定增市场投资,如今,再融资新规落地,浙商资管重新选择回到市场,再次打开募集定增产品。
今年3月,证监会进一步明确了战略投资者的“入场标准”,新标准厘清了战略投资者的定义,大幅提高了认定门槛,火热的定增市场回归理性。券商资管机构受新标准影响被排除在战略投资者之外,无法参与18个月期的“锁价”,只能参与6个月期的“询价”,而一些主打6月期询价定增的机构受影响较小。
券商在定增专户产品方面也持续发力。目前,市场已有券商推出专注定增的单一资管计划产品方案,客户的初始委托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