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派驻督察队汇报第二阶段工作 刘金国出席
公安部派驻督察队汇报第二阶段工作 刘金国出席 更新时间:2010-6-20 0:00:15 公安部18日召开派驻督察队第二阶段工作汇报会,听取6支派驻督察队今年3月份以来的工作汇报以及下一阶段工作打算。公安部副部长、纪委书记、督察长刘金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在认真听取汇报后,刘金国代表部党委充分肯定了派驻督察队这一阶段的工作。他说,过去3个多月来,6支派驻督察队紧密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各项公安中心工作以及重大警务部署,深入全国各地公安基层单位开展督导调研,工作深入细致,卓有成效,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参考依据。各派驻督察队将部党委的部署要求与当地公安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认真负责、敢于碰硬,发现并督促整改了一批突出问题,提出了大量有针对性、前瞻性的建议,并通过辛勤的工作、良好的作风展现了部机关干部的精神风貌。在全国“两会”安保、世博会安保、校园安保、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集中整治等重大警务部署中,为保障政令警令畅通、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刘金国指出,派驻督察工作是公安监督工作和警务督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实现自上而下监督和自下而上监督有机结合的有效形式,多年来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派驻督察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各派驻督察队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探讨研究督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探索创新督察工作体制机制,改进督察工作形式和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以优良的纪律作风树立督察工作的权威。下一阶段,各派驻督察队要紧密围绕全国公安机关集中严打整治行动、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集中整治,加强督导检查,坚持不懈地抓好“三项重点工作”、“三项建设”的督导调研,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据了解,公安部派驻督导工作始自2003年。去年年底,在总结多年派驻督导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公安部建立实行派驻督察制度,派出6支派驻督察队继续深入全国各地,开展为期三年的督导检查工作。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