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12月起推广实施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
外汇局12月起推广实施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 更新时间:2010-10-29 7:32:22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自2010年12月1日开始推广实施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
根据通知,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为:企业的正常业务无需再办理现场核销手续;取消银行为企业办理进口付汇业务的联网核查手续;外汇局对企业实行名录管理,进口付汇名录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共享,企业异地付汇无需再到外汇局办理事前备案手续。
此外,外汇局还将利用“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以企业为主体进行非现场核查和监测预警,对异常交易主体进行现场核查,确定企业分类考核等级,并实施分类管理。
由于全球第二轮量化宽松政策的实施以及10月19日央行宣布加息等原因,分析人士认为未来资金流入压力将加大,外汇管理制度也将随之加强和完善。
数据显示,作为中国外汇储备主要构成来源,9月银行代客结售汇顺差为284亿美元,略少于上月291亿美元。其中,9月银行代客结汇为1192亿美元,银行代客售汇为908亿美元。
外汇局指出,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是对现行核销管理方式的根本性变革。通过实施该项改革,实现由逐笔核销向总量核查、由现场核销向非现场核查、由行为监管向主体监管的转变;同时,推进贸易便利化,简化企业进口付汇手续,降低企业成本,方便企业经营,使合规企业的正常业务活动“无障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