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78项措施落实国办文件

中注协78项措施落实国办文件

中注协78项措施落实国办文件 更新时间:2010-2-28 0:12:18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订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办56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在完成征求意见工作后,已于近日正式发布。《实施意见》紧密结合国办56号文件精神,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中梳理的有关问题,提出了推动行业科学发展的78项具体措施。

《实施意见》就促进大中小型事务所的协调发展,加快做大做强、做精做专,提出11项工作措施,其中包括制定事务所合并的技术指引,关注事务所的合并质量,加强宣传推广工作,协调解决合并手续繁杂问题,做好评价引导工作,积极参与和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和修订等。

就推进事务所的国际化发展,《实施意见》提出10项工作措施,其中包括发挥协会的引导、联络、协调作用,制定事务所加入国际网络指南,实现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加快培养国际化人才,积极参与推动有关国家的会计市场开放工作,推动事务所“走出去”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和完善等。

《实施意见》对人才培养工作也提出了8项工作要求,包括深入推进行业人才战略,继续加强行业领军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强行业后备人才培养,继续完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等。

注册会计师考试是选拔行业人才的重要途径,《实施意见》提出,完善考试制度,完善评卷制度,深化考试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严厉打击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积极开拓境外考点,积极做好考生服务工作。

《实施意见》同时对严格注册和会员管理提出7项要求,包括严格注册会计师注册审批,加强任职资格检查工作,认真做好股东、合伙人胜任能力的评价,完善行业管理的技术手段,完善会员分级管理制度,完善会员管理工作流程,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等。

此外,就拓展行业业务领域、加强行业监管、推进行业诚信建设等方面,《实施意见》也做出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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