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建立货币互换安排
央行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建立货币互换安排 更新时间:2010-7-23 23:58:48 为了推动双边贸易和直接投资,中国人民银行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于7月23日在北京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该协议互换规模为1500亿元人民币/约300亿新加坡元。协议实施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有关人士指出,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推动两国双边贸易和投资,加强双边金融合作,并将使我国与他国的货币合作深度和广度都得到进一步拓展。 据悉,这是我国央行与其他国家和地区货币当局签署的第八个本币互换协议。至此,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与韩国、香港、马来西亚、白俄罗斯、印度尼西亚、阿根廷、冰岛、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货币当局签署的本币互换协议总金额已达8035亿元人民币。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