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地权责划分提速涉及资金数万亿

央地权责划分提速,涉及资金数万亿

央地权责划分提速,涉及资金数万亿

摘要

新一轮财税改革中,“最难啃的骨头”是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下称央地权责)划分改革。改革曾一度滞后,不过在2020年基本完成主要领域改革的时间表下,近期这项改革进入冲刺期。新一轮财税改革中,“最难啃的骨头”是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下称央地权责)划分改革。改革曾一度滞后,不过在2020年基本完成主要领域改革的时间表下,近期这项改革进入冲刺期。

继外交、国防等相对容易划分领域之后,今年1月1日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就业服务、养老保险、医疗卫生、生活救助、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央地权责划分改革正式启动。5月国办发文科技领域今年启动央地权责划分,6月教育领域权责划分方案明确,7月发文明确交通领域央地权责划分改革,2020年1月1日实施。

“央地权责划分是一场攻坚战,近期国家在不断推进和落实这项改革,公共服务领域央地权责进一步清晰,有利于政府高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上海财经大学于洪教授认为。

权责划分改革提速

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排头兵”是财税改革,财税改革有三大任务,分别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央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财税专家普遍认为,前两项改革进展较快,而央地权责划分改革有所滞后。但随着近两年被财政部将其作为改革头号任务,央地权责划分改革明显提速。

财政部前部长楼继伟曾公开表示,中国政府间事权划分缺乏明确统一的规范,分工不清晰、不合理的问题较为突出,形成了碎片化、冲突性的体制机制,不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也诱发了收入分配不公、可持续性堪忧等问题。

2016年8月,国务院公布《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宣告了这项改革正式启动,明确了权责划分改革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要求。

此后,外交、国防、国家安全等相对容易划分领域率先启动改革。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了8大类18项共同财政事权事项的支出责任分担方式、国家基础标准等,央地权责划分改革进入深水区。

但这项改革真正有实质性大进展是在2019年,几大领域涉及财政资金都在万亿级以上。

医疗卫生领域央地权责划分改革2019年1月1日启动。2018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约1.57万亿元。

今年5月,教育领域央地权责划分改革方案公开,并于今年1月1日启动。2018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教育支出高达3.22万亿元。

6月,科技领域央地权责划分改革方案公开,也在今年实施,科技领域财政支出逼近1万亿。

7月,交通领域央地权责划分改革方案公布,将于2020年1月1日实施,去年交通领域财政支出约1.11万亿元。

另外尽管未公布非常详细的方案,但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权责划分也在今年启动。

财政部部长刘昆去年底撰文称,今明两年还将制定更多分领域改革方案。这些工作完成后,主要领域中央与地方权责大体划分清楚,配套相应转移支付制度,将有力促进中央与地方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央地权责划分多个重磅领域改革之所以在今明两年启动,与此前《意见》给出的改革时间表相吻合。《意见》要求,2019~2020年基本完成主要领域改革,形成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清晰框架。

财权上收等特征明显

仔细分析交通、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细分领域央地权责划分改革方案,不难发现均以财政事权细化入手,且权责上收迹象明显,即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更多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给基层政府减负。

以最新公布的《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为例,该《方案》将交通领域细分为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综合交通六个方面并进一步细分具体事项,如公路包括国道、省道等,然后明确各个事项央地具体权责。

这一《方案》将公路领域的“界河桥梁”和“边境口岸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水路领域的“国境、国际通航河流航道”和“西江航运干线”等内容上划为中央财政事权。并要求各省适度加强省级政府承担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和能力,避免将过多支出责任交由基层政府承担。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诉第一财经,交通运输是一项重要的基本公共服务,而且交通运输往往是跨区域,需要形成一个全国性网络,因此交通运输基本规律适合更高层级政府掌握规划、决策权,因此交通领域,中央和省级政府承担更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适度加强中央的财政事权,并强化中央的财政事权履行责任,是这一轮央地权责划分改革的一大特征。

经过几十年探索,央地权责划分中一些成功的做法在这一轮改革中予以确定,从而使得这轮改革总体保持稳定,是这轮改革的另一大特点。

比如,交通领域央地权责划分改革方案,对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财政事权划分的事项进行确认,包括国道、国家级口岸公路、京杭运河、运输机场等。将现已由中央承担的“长江干线航道”、“空中交通管理”等和由地方承担的“农村公路”、“道路运输管理”等改革事项作了明确。

科技领域央地权责划分改革方案明确将科技领域细分为为科技研发、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发展等八大方面,明确中央与地方各自财政事权范围和支出责任。

“不过并未详细明确科技具体细分领域的央地具体出资比例,改革比较稳妥,维持了现行科技领域财政政策总体稳定,具体改革仍是一个逐步推进过程。”施正文说。

他表示,随着各大领域权责划分改革推进,在此基础上制定央地权责划分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政府间财政关系法立法,形成保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科学合理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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