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红利上缴比例提高垄断企业定位15

央企红利上缴比例提高 垄断企业定位15%

央企红利上缴比例提高 垄断企业定位15% 更新时间:2011-1-4 9:59:58   最新一批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企业名单,以及上调后的央企“红利”征缴比例,12月30日于财政部网站出炉。

垄断企业征缴比例提高50%

据媒体报道,调整前,国家对央企收益的征缴率为净利润的5%~10%不等,垄断型央企为10%,一般性竞争领域央企为5%。

今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1年起,将5个中央部门和2个企业集团所属共1631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但当时的会议并没有透露最终的提升比例,也引起了媒体的多方猜测。

昨日,财政部公布了《关于完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解密了新征缴比例。

按照该通知,央企被分为四类,前三类企业应分别上缴企业税后利润的15%、10%和5%,第四类企业则免交国有资本收益。新的比例将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一类企业有15户,来自于烟草、石油石化、电信、电力这样的垄断型央企;第二类企业有78户,主要是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性竞争领域的央企;第三类企业有33户,主要是军工企业、设计研究类企业、中国邮政集团、中央管理的出版类企业,以及教育部、文化部、农业部和中国贸促会所属企业。第四类企业是中储棉和中储粮这两家执行国家储备任务的政策性企业。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表示,虽然5个百分点看起来很小,但对于垄断型央企来说上缴比例提高了50%,对于一般性竞争领域央企提高了近一倍。

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征收方式,每年将根据上一年的央企利润征收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008年央企利润滑坡近30%,央企上缴的额度只有200多亿元;2009年央企利润小幅增长,达到7977.5亿元,央企经营和重组回归正常,2010年征收的上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计为421亿元。

在日前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会议上,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曾透露,今年国资委所属央企的利润将超过万亿。以此预测,文宗瑜认为,2011年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有望达到1200亿左右。

收取类型增为四类

据东方早报报道,所谓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中国是从2007年9月开始正式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当时国务院发布《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结束了国企、央企“利润独享”的历史。当时将央企上缴红利分三类执行:第一类为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型特征的企业,上缴比例为10%;第二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企业,上缴比例为5%;第三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上缴比例当时表述为暂缓上交,具体3年后再定。

今年11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1年起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同时,兼顾中央企业承受能力和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规模,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根据财政部《通知》中最新的四类执行法,除纳入第四类的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和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继续免交国有资本收益外,上述三类央企上缴红利比例均统一提高5%,分别为税后利润的15%、10%、5%。

文宗瑜表示,此次上缴红利企业的格局较此前并没有太大变化,仍然按照资源型、市场竞争型及科研院所企业划分。

此次入选第一类的企业包括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国电、中石油、中石化、神华集团、国家电网、中移动等15家央企,入选第二类的包括中国铝业、中国有色、中国南车、宝钢、中国国航、招商局集团等78家央企,中国核工业集团等33家央企入选第三类。

尚有千家企业待纳入

《通知》明确,从2011年起,将教育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所属企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直属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文化部直属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公司、中国文化传媒集团公司、中国动漫集团公司,农业部直属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公司、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以及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和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查阅附表后发现,上述部属企业共有652户,其中,教育部部属企业以623户占据绝大多数。

据悉,上个月国务院召开的常务会议提到,从2011年起,要将5个中央部门和2个企业集团所属共1631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而此次下发通知仅有652户企业被纳入其中,也就是说,2011年,仍有近1000户部属企业待纳入央企红利收取范围。

在此通知出台前,有消息称,铁道部下属企业和金融国企将被纳入央企红利收缴范围,但此次下发文件并未提及。

对此,财政部财科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认为,短期内将铁道部部属央企纳入的可能性不大,因为铁道部部属企业承担发展高铁的重任,仍属于政策支持范围。

“金融国企也还处于政策保护阶段,因此短期内也不太可能划入。”文宗瑜认为,我国的金融国企尽管规模比较大,但在国际上竞争力仍比较弱,仍需要大量资金支持。

财政部的另一位专家也证实,金融国企纳入央企红利上缴范围的事情仍在推进中,尚无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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