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红利上缴比例上调方案年内出台
央企红利上缴比例上调方案年内出台 更新时间:2010-4-9 10:58:10 经济观察网 本报从财政部获悉,提高中央企业税后利润上缴比例的方案有望在年内出台。
相关的方案制定将很快展开,财政部和国资委将就调高幅度以及几档比例进行研究。
本周财政部公布的2010年工作要点中提到,今年将研究提高中央企业税后利润上交比例。
一位财政部官员表示:“目前的比例相对低一点,社会上要调高的呼声也比较强烈,我们希望研究能不能适当提高”,至于提高幅度,他说目前还没有方案,下一步需要同国资委研究。
2009年,央企实现利润总额9655.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8%。而今年1-2月央企累计实现利润1870.5亿元,同比增长60.1%。分析人士认为,今年央企利润仍将大幅增长,全年可能呈现“前高后稳”的态势。
2007年12月,国务院通过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决定从2008年开始按比例收取央企税后利润,每一年5月份收取上一年度利润。
据财政部这位官员预计,今年年内应该会有个结果,如果今年方案能通过,明年5月就按照新的比例收取红利。
目前的方案分两档比例,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煤炭等具有资源型特征的企业按税后利润10%上交;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企业,上交比例为5%;针对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则规定:“上交比例3年后再定”。年底正好是3年,这次方案提高比例的同时,针对第三类企业的上交比例也将做定夺。
据这位官员解释,新方案的上交比例也不是一刀切,继续分档实施,新方案的原则性规定不会有太大变化。
据财政部一位官员说,调整主要是上调央企上交利润比例,但至于上调多大幅度还需与相关部委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