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突进节能市场 “母子”交易险成关联交易
央企突进节能市场 “母子”交易险成关联交易 更新时间:2010-12-20 8:22:14 2010年以来节能市场利好政策的出台,让进入中国十几年却一直缓慢发展的节能服务产业迎来曙光。
据了解,仅2010年,中国的节能服务公司就已经从2009年底的500多家增长到近千家,其中更不乏央企大鳄身影。如神华作为能源供应与能源消费企业,宝钢作为能源消费企业,上海汽车投资公司作为投资公司,南方电网作为电力供应企业,中广核作为核电企业纷纷涉足节能服务产业,成立专业的节能公司。
节能市场未来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已经成为众多企业的共识。
业界人士指出,央企进入节能市场,可以为节能项目融资带来一定的便利,但用能企业与自身节能服务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的苗头已经出现,或将对节能行业良性竞争带来不利影响。
千家企业掘金节能
“节能环保产业是我国‘十二五’规划中确定的战略新兴产业之一,节能技术产品在‘十二五’期间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中国节能企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赵长春在日前举行的2011中国工业企业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大会上指出。
在推进会上,记者发现,表现活跃的不仅仅是现场的二十几家银行、担保公司和投资机构,央企“大鳄”同样积极。
“成立节能产业发展公司是中广核打造综合型清洁能源集团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一位中广核相关业务负责人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他们刚刚成立的中广核节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正是迎合国家节能减排大趋势而成立,瞄准的就是节能服务大市场,该负责人在会场积极的跟专家和民营企业交换名片。“我们的目标是五年内节能产业业务营收能够超过30亿元,到2020年能够超过100亿元的收入。”
该人士对记者介绍,中广核节能将会瞄准城市和大型园区的低碳能源供应整体解决方案、大型公共建筑的整体节能减排解决方案以及对工业领域耗能大户的节能改造三大方向,节能业务方面将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为切入点。
他表示,做出这种选择很正常。目前,中国单位GDP能耗水平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是发达国家的5到7倍,新能源和传统能源的清洁利用结合已经成为必由之路。
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解决了合同能源管理在服务过程中遇到的融资难和财务、税收的政策问题。此后,财政部决定在2010年安排20亿元,用于支持节能服务公司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方式。
利好政策的出台,让进入中国十几年却一直叫好不叫座的节能服务产业迎来曙光。据了解,仅2010年,中国的节能服务公司已经从2009年年底的500多家增长到近千家,神华、宝钢、上海汽车投资、南方电网等纷纷涉足节能服务产业。
南方电网市场部副主任秦华曾公开表示,出于建设“绿色电网”的考虑,公司决定成立一个综合能源服务和开发公司,注册资本金3亿元,业务发展方向定位是节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点。
“整个行业正面临着非常好的发展机遇,我们今年的工作重点除了进行股份制改造,吸引投资者进入,也在做一些并购重组,我们认识到,要发展必须提高产业规模和集中度,所以也在行业内做一些并购重组的规划,目前正在跟一个公司接洽节能服务产业重组并购的相关事宜,计划组建一个工业减排的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把双方的业务装进去。我们重点还是放在工业领域,因为这一块节能潜力巨大,市场巨大。”中节能环保科技投资公司总经理曾武说。
商业模式和技术是关键
机遇面前,困难也很多。
“市场确实很大,但是技术力量还跟不上,我们目前的主要工作就是整合行业的优势资源,结合我们品牌、资金和市场开拓的优势,进行优势互补,做大做强。”上述中广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刚刚成立,手上已经有几个项目在推进,他们希望能跟有经验和技术的中小企业抱团来做项目,同时也考虑对有潜力的公司进行股权投资。
此前,受制于用能企业自身能力、资金等问题,一些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合理的节能项目并没有得到实施。如今,提供节能服务的企业希望能够利用社会的资本,来解决重点用能单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需求,克服节能市场存在的信息、技术和资金障碍。
“‘十二五’期间,节能服务所扮演的角色会更大更重。”在国际金融公司中国节能减排融资项目经理代存峰看来,可行的商业模式和技术是企业能在未来节能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的关键。
不过,融资问题仍是节能服务企业需要解决的难题。
“过去几年,配合世界银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引进、示范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这一市场节能新机制的过程中,我们做的非常辛苦,也面临着诸多困扰,严格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来做,但财务可持续、可还款的项目很难找。”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世行项目部总经理郝双耀坦言。
据记者了解,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需要先垫付资金,而随着实施项目的增多,资金压力不断加大,如果没有融资支持,公司发展就会难以为继。
而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初期通常规模较小,自有资产不足,往往因为缺乏抵押物、担保物而常常被银行贷款拒之门外。
在代存峰看来,对于产业界来说,“这么好的机会下,公司应该考虑多跟资本合作,进行股权融资扩充实力后,在项目层面的融资问题就更容易解决,以此帮助企业获得项目的银行贷款。”
不过,央企的大举进入或将部分解决融资难题。“节能服务公司对于资金的需求是非常大的,因为开发资金都来自于公司,但是资金回收需要若干年,这使得节能服务公司不断开发项目的过程中,对资金的依赖程度非常高。绝大部门节能服务公司就面临融资困境,相对来说,我们资金上有集团的大力支持,问题并不是很突出。对于小型节能服务公司来说,因为资产都不在自己公司而都在用户那里,所以资产抵押贷款就有很大的问题。”曾武说。
代存峰认为,整个行业同样需要思考另一件事,即中小企业节能工作的开展。
“现阶段节能服务的对象主要集中在大企业,今后中小企业的比例应逐渐加大。中小企业缺技术、缺资金、缺信息,这将是实行节能服务公司的一片广阔天地。”
谨防“关联交易”
对于众多用能单位组建自己的专业节能公司,大型央企挤入节能的发展态势,也是几家欢喜几家忧。
“这件事本应该是件好事,但用能单位组建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反过来为自己进行服务的现象值得注意。”让曾武担心的是,用能企业与自身节能服务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的苗头已经出现。
根据《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曾武解释到,这种 “关联交易”意味着合同双方是同一个利益主体,在利益驱动下,有一种可能是把利润转移到税收较低的公司,也就是节能服务公司,这实际上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导致国家的税收流失。而且由于合同双方为同一个利益主体,他们在节能效果的确认和审核上或将不会那么严格,还有可能放大节能效果。
“这个问题如果不引起重视的话,不仅导致国家税收流失,对整个产业发展都非常不利,因为关联交易损害了公平的竞争环境,优胜劣汰的机制就形成不了,产业的健康发展就无从谈起。”曾武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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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具体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通过分享节能效益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用能单位不仅不需要投入和承担风险,而且在合同期内与节能服务公司分享节能收益,合同实施结束后,则独享全部节能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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