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海外管理部仍属设想
央企海外管理部仍属设想 更新时间:2011-3-31 10:31:25 利比亚战事让央企损失惨重。因此,日前有消息称,国务院有意再增设一个海外投资监管部门,与国资委平行,专司海外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以协调海外国资监管各方面的利益。
3月30日,《国际金融报》记者就此事向国务院国资委求证,对方表示没有听说类似说法,并强调“设立新部门是一件严肃的事情,需要经过慎重考虑,不会这么草率”。
“设立专门的海外投资监管部门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央企纷纷加大境外投资步伐,但同时境外资产风险凸显,包括经济、政治、法律、外交等多方面的风险,利比亚事件就是一个政治风险的典型。”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宋颂兴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曾参与多家央企国际化战略制定的正略钧策咨询公司合伙人崔自力则表示,就目前情况来看,这样一个设想应该还在酝酿之中。他认为,成立专门的海外投资监管部门能够更好地引导企业海外投资操作、控制投资风险。新部门担任的角色不仅是监督,更在于保护。
据了解,目前涉及海外国有资产监管的主要有国务院国资委、商务部、外管局等几个主要部门。宋颂兴认为,新部门的另一个重大责任就是担当起包括商务部、外管局和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之间的协调作用,因为“海外国资监管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而国务院国资委只是其中的一环”。
事实上,这次利比亚战事引起的国资亏损不是央企海外投资亏损的第一案。
2008年金融危机中,就有68家央企曝出114亿美元的海外业务巨额浮亏,原因就在于,这些央企轻率地将原本用来对冲风险的套期保值业务异化为高风险的外汇衍生产品投机。
然而,一位接近国务院国资委的消息人士对记者透露,有些海外投资的失败是由于企业本身的不成熟,而有一些则是不得已而为之。“央企不同于民企,除了经济利益以外还肩负着很多战略性任务,包括外交上的、政治上的、安全上的,尤其是一些资源性国企,明知有风险还是得向前冲”。
有分析人士指出,应该谨慎使用如在利比亚的“基建换能源”方式,中国企业未来的“走出去”战略要加强投资环境风险评估,另外有必要利用外汇储备、国有企业利润以及公共财政资金等作为资金来源,筹建海外投资亏损准备金,以舒缓央企海外投资失利造成的资金短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