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玻纤增发29亿元购买巨石集团49股权

中国玻纤增发29亿元购买巨石集团49%股权

中国玻纤增发29亿元购买巨石集团49%股权 更新时间:2010-9-28 6:56:22    记者 郑宗斌 9月27日,中国最大的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商中国玻纤发布公告,公司拟非公开发行29.4亿元用于购买巨石集团剩余49%的股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19.03元/股,增发股份数1.5亿股,中国玻纤分别向中国建材、振石集团、珍成国际和索瑞斯特定向增发数量为3623万股、3465万股、5828万股和2520万股。

中国建材、振石集团、珍成国际和索瑞斯并承诺三年内不转让增发所持股份。

根据公告,截至6月30日,中国玻纤拟购入标的资产巨石集团母公司49%股权账面净资产值为16.3亿元。

本次发行前,中国玻纤持有巨石集团51%股权,中国建材、振石集团、珍成国际和索瑞斯分别持有巨石集团11.50%、11%、18.50%、8%的股份,交易完成后,中国玻纤将持有巨石集团100%股权。同时中国建材、振石集团仍为中国玻纤前两大股东,而珍成国际、索瑞斯特将成为其第三和第四大股东。

中国玻纤表示,此次发行是为进一步打造中国玻纤在玻璃纤维业务领域的竞争力,做大做强玻璃纤维产业,突出中国玻纤的主营业务。

公告称,巨石集团主营业务为玻璃纤维及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生产规模位居国内第一,世界领先,其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对中国玻纤的贡献超过90%。

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国资委、商务部和证监会批准。

根据中国建材、振石集团、珍成国际、索瑞斯特与中国玻纤签订《关于盈利补偿的协议书》,若巨石集团2010 年、2011 年、2012 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达到3.6亿元、5.4 亿元和7.7亿元,预测利润数与实际盈利之间的差额则中国建材、振石集团、珍成国际、索瑞斯特将按各自对巨石集团的原持股比例计算股份补偿数对本公司进行补偿。

9月21日,中国玻纤发布公告称,欧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等主要玻纤企业的相关涉案产品征收43.6%的临时反倾销税,公司2009 年向欧盟出口的玻璃纤维产品销售金额约为4058 万美元,约占本公司全年营业收入的8.7%。公司预计出口欧盟市场的产品在近期会略有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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