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中国比特币第一大案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中国比特币第一人现状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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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接力,国产公链爆发!中信禁止比特币交易,影响如何?比特币的发明人中本聪是谁?杭州互联网法院首例比特币财产侵权案立案,虚拟财产如何认定?为什么比特币勒索案病毒的作者会勒索比特币?资金接力,国产公链爆发!中信禁止比特币交易,影响如何?先说我的结论:比特币已经长大了,杀不死的。
2019年之前,因为主要的比特币矿工都在某大国,产量也在某大国,某大国人掌握了主要的比特币定价权。但是3.12被点名后,某大国开始对比特币进行打击,一度让币价从1万美金以上,跌落到3000美金,现在呢?某大国人失去定价权,比特币涨到6万美金。
比特币是一个怪兽,它的出现,以总量2100万枚的恒定总量,来挑战他国ZF无锚印钞带来的通货膨胀。它以“区块”为选piao,既链上占多数的区块认同既有效。区别于银行认同即有效的传统交易确认方式。所以它不在乎银行的态度。
倾国之力,要想封杀比特币的国家,已经很多国都试过了。比如前几天,印度也传来封杀比特币的消息,结果是几乎波澜不惊。在印度那种可以废钞的神奇国度,比特币可以更好的守护财富。不是么?德国曾经破获比特币诈骗案,嫌疑人逮捕归案了,但他就是不说出钱包密码,警方也毫无办法。
比特币在跨境支付上,有先天优势,印度封杀了,完全可以找漂亮国去卖啊,但财富始终还在你自己手里不是?
经常看到有人说,比特币可以无限分割,所以无限的。这个观点也是错误。第一,比特币只能分割到小数后8位,单位是1“聪”,并不能无限分割下去。第二,因为总量恒定,打个比喻:如果你手里有2100枚比特币,不管怎么分割,你在以比特币为财富的总量里,就占有了0.001%,越需要分割,证明比特币越值钱,你所持有的财富越多。这个他国央行印钞是反其道而行的,他们是今年有100亿货币总量,明年200亿,增发的都不在你的口袋里,你的财富其实是缩水的。
不好讲太多,回帖能过审再说吧。
比特币的发明人中本聪是谁?2018年10月31日,中本聪在密码学邮件组发表了题为《比特币: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的论文,阐述了一种新的电子现金系统,用户可以直接交易,无需任何可信的第三方。
2009年1月3日,比特币区块链的第一个区块(称为创世区块)诞生,由中本聪创造。一周后,中本聪发送了十个比特币给密码学家哈尔·芬尼,这成为了比特币历史上的第一次交易。
中本聪,作为比特币的开发者兼创始者,一直是个迷。中本聪是化名,至今无人知晓这是独行侠还是团伙?还有,为什么要取日文名字?是因为东方神秘主义?与悬念侦探小说有关?很多疑问至今仍然无解。
比特币2008年问世,中本聪2011年在网上抛出若干有关比特币的白皮书,随后神秘消失。之后,各方人士搜寻了10多年,仍无法查出其真实身份,甚至完全断了线索。2016年,一个名叫雷格·赖特的澳大利亚人冒了出来,非说自己是中本聪,但很快被认定为冒牌货。也有人主张,没必要满世界找中本聪。有个名叫安德烈亚斯·安东诺波罗马斯的比特币业务企业家说:“比特币是信任的中性框架,数十亿人可借此在金融方面自力更生。之所以能够做到这点,是因为不需要任何人的权威,甚至不需要中本聪的权威。
中本聪的真实身份无从知晓,其言论也可能是他人盗用其名在网上发表的。中本聪何以不愿暴露真实身份?首先,中本聪有很大的利益冲突。据称,到2015年,中本聪所持有的比特币已价值4.48亿美元。按中本聪的设计,总共只能设计2100万个比特币,预计2140年将全部售完,他是否还有其他伏笔仍是悬念。可见,中本聪深藏不露并非出于公心,他有巨大的经济利益。不愿出面回答各种问题,还有个原因:为了个人安全,害怕现代“梁山好汉”上演现代版“智取生辰纲”。
不过,比特币也有种种问题。比如,比特币的价格飞速飙升,其泡沫远大于银行信贷的泡沫。即便中本聪菩萨心肠,事事出于公心,许多问题还是他始料不及的,网上交易比特币费时费电便是一例。还有,比特币为不法分子从事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
找不到中本聪,比特币很多问题便无法求证。不过,即便中本聪现身,愿意老实交代,很多问题也是他根本没料到的,也就无从交代。
杭州互联网法院首例比特币财产侵权案立案,虚拟财产如何认定?首先,虚拟财产大致分为三类
第一,虚拟物品类的虚拟财产。网络游戏中产生的道具、装备、皮肤等等,这是目前最为典型的具有经济利益的虚拟财产。
第二,帐号类的虚拟财产。包括游戏帐号、淘宝店铺、QQ号码、微信、微博、Facebook个人账户、推特等,这些都带有一定的经济财产意义,但是也兼具有情感意义。
第三,货币类的虚拟财产。网络运营所发行的具有经济价值的所谓积分、额度等物品。它们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不能直接与真实货币转化的情况,可认定为虚拟财产,比如说,合同中未约定与真实货币中转化的优惠、赠送额度。另外一种是能够转化,例如比特币,则就不是一般意义的虚拟财产了,而是真的具有货币的属性了,涉及到金融管制问题。
在这种观点看来,比特币不是典型的虚拟财产。
最重要的是,现有的对虚拟货币的相关规定和监管政策,于现实而言,是很难适用到对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规管。
最近网络有个热门说法,就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宣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最大的亮点莫过于将虚拟财产纳入民法的保护对象。
但是,这是不是意味着:以后比特币、莱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财产将被正式纳入我国法律保护范畴呢,我觉得本次立案有很大指引意义,但是希望或许有,但障碍也很大,或者说可能性不大。因为高位法缺位,对区块链货币没有定性,尤其现行法律认定境内组织比特币交易本身违法,很容易进而认定比特币本身不受保护。我们寄希望法律,但也不得不面对现实。
为什么比特币勒索案病毒的作者会勒索比特币?要搞清楚:为什么比特币勒索案病毒的作者会勒索比特币?那么就要从比特币的优缺点来看这个问题了:
比特币的特征
——比特币的特征一:去中心化
比特币是第一种分布式的虚拟货币,整个网络由用户构成,没有中央银行。去中心化是比特币安全与自由的保证。
——比特币的特征二:全世界流通
比特币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联网的电脑上管理。不管身处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购买、出售或收取比特币。
——比特币的特征三:专属所有权
操控比特币需要私钥,它可以被隔离保存在任何存储介质。除了用户自己之外无人可以获取。
——比特币的特征四:低交易费用
可以免费汇出比特币,但最终对每笔交易将收取约0.0001比特币的交易费以确保交易更快执行。
——比特币的特征五:无隐藏成本
作为由A到B的支付手段,比特币没有繁琐的额度与手续限制。知道对方比特币地址就可以进行支付。
——比特币的特征六:跨平台挖掘
用户可以在众多平台上发掘不同硬件的计算能力。
比特币的优点
——比特币的优点一:
交易线路简单:通过比特币的网络交易非常简单,无需信任中间人。
——比特币的优点二:
已完成交易不可撤回:执行了的交易不可撤销或追回。
——比特币的优点三:
安全性和稳定性:没有中央银行和部分准备金系统所带来的不稳定性。比特币系统的货币供给分布均匀(由CPU容量决定),遍布于整个网络,因此限制了由银行垄断照成的通货膨胀。
比特币有这么多好处和优点,正式这次病毒使用的结果来使用的。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