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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谁发明的什么是挖矿挖“比特币”等非法“挖矿”行为可能涉嫌的罪名中国不承认比特币,为什么还有国家有意将它列为合法货币比特币谁发明的比特币(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聪在2009年提出,根据中本聪的思路设计发布的开源软件以及建构其上的P2P网络。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货币。点对点的传输意味着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

与大多数货币不同,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比特币经济使用整个P2P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并使用密码学的设计来确保货币流通各个环节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与算法本身可以确保无法通过大量制造比特币来人为操控币值。基于密码学的设计可以使比特币只能被真实的拥有者转移或支付。这同样确保了货币所有权与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币与其他虚拟货币最大的不同,是其总数量非常有限,具有极强的稀缺性。该货币系统曾在4年内只有不超过1050万个,之后的总数量将被永久限制在2100万个。

比特币可以用来兑现,可以兑换成大多数国家的货币。使用者可以用比特币购买一些虚拟物品,比如网络游戏当中的衣服、帽子、装备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比特币购买现实生活当中的物品。[1][2]

西维吉尼亚州民主党参议员乔·曼钦(JoeManchin)2014年2月26日向美国联邦政府多个监管部门发出公开信,希望有关机构能够就比特币鼓励非法活动和扰乱金融秩序的现状予以重视,并要求能尽快采取行动,以全面封杀该电子货币。[3]

2017年1月24日中午12:00起,中国三大比特币平台正式开始收取交易费。[4]

中文名

比特币

外文名

Bitcoin

种类

电子货币

流通平台

网络

概念创始人

中本聪

发展历程听语音

2008年爆发全球金融危机,当时有人用“中本聪”的化名发表了一篇论文,描述了比特币的模式。

共2张

比特币

和法定货币相比,比特币没有一个集中的发行方,而是由网络节点的计算生成,谁都有可能参与制造比特币,而且可以全世界流通,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联网的电脑上买卖,不管身处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购买、出售或收取比特币,并且在交易过程中外人无法辨认用户身份信息。[2]2009年,不受央行和任何金融机构控制的比特币诞生。[2]比特币是一种“电子货币”,由计算机生成的一串串复杂代码组成,新比特币通过预设的程序制造,随着比特币总量的增加,新币制造的速度减慢,直到2014年达到2100万个的总量上限,被挖出的比特币总量已经超过1200万个。[2]

每当比特币进入主流媒体的视野时,主流媒体总会请一些主流经济学家分析一下比特币。早先,这些分析总是集中在比特币是不是骗局。而现如今的分析总是集中在比特币能否成为未来的主流货币。而这其中争论的焦点又往往集中在比特币的通缩特性上。[5]

不少比特币玩家是被比特币的不能随意增发所吸引的。和比特币玩家的态度截然相反,经济学家们对比特币2100万固定总量的态度两极分化。[6]

凯恩斯学派的经济学家们认为政府应该积极调控货币总量,用货币政策的松紧来为经济适时的加油或者刹车。因此,他们认为比特币固定总量货币牺牲了可调控性,而且更糟糕的是将不可避免地导致通货紧缩,进而伤害整体经济。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们的观点却截然相反,他们认为政府对货币的干预越少越好,货币总量的固定导致的通缩并没什么大不了的,甚至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比特币网络通过“挖矿”来生成新的比特币。所谓“挖矿”实质上是用计算机解决一项复杂的数学问题,来保证比特币网络分布式记账系统的一致性。比特币网络会自动调整数学问题的难度,让整个网络约每10分钟得到一个合格答案。随后比特币网络会新生成一定量的比特币作为赏金,奖励获得答案的人。

2009年比特币诞生的时候,每笔赏金是50个比特币。诞生10分钟后,第一批50个比特币生成了,而此时的货币总量就是50。随后比特币就以约每10分钟50个的速度增长。当总量达到1050万时(2100万的50%),赏金减半为25个。当总量达到1575万(新产出525万,即1050的50%)时,赏金再减半为12.5个。[7]

首先,根据其设计原理,比特币的总量会持续增长,直至100多年后达到2100万的那一天。但比特币货币总量后期增长的速度会非常缓慢。事实上,87.5%的比特币都将在头12年内被“挖”出来。所以从货币总量上看,比特币并不会达到固定量,其货币总量实质上是会不断膨胀的,尽管速度越来越慢。因此看起来比特币似乎是通胀货币才对。

然而判断处于通货紧缩还是膨胀,并不依据货币总量是减少还是增多,而是看整体物价水平是下跌还是上涨。整体物价上升即为通货膨胀,反之则为通货紧缩。长期看来,比特币的发行机制决定了它的货币总量增长速度将远低于社会财富的增长速度。

凯恩斯学派的经济学家们认为,物价持续下跌会让人们倾向于推迟消费,因为同样一块钱明天就能买到更多的东西。消费意愿的降低又进一步导致了需求萎缩、商品滞销,使物价变得更低,步入“通缩螺旋”的恶性循环。同样,通缩货币哪怕不存入银行本身也能升值(购买力越来越强),人们的投资意愿也会升高,社会生产也会陷入低迷。[5]因此比特币是一种具备通缩倾向的货币。比特币经济体中,以比特币定价的商品价格将会持续下跌。[1]

比特币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数量有限,但是可以用来套现:可以兑换成大多数国家的货币。你可以使用比特币购买一些虚拟的物品,比如网络游戏当中的衣服、帽子、装备等,只要有人接受,你也可以使用比特币购买现实生活当中的物品。[1][1]

2014年9月9日,美国电商巨头eBay宣布,该公司旗下支付处理子公司Braintree将开始接受比特币支付。该公司已与比特币交易平台Coinbase达成合作,开始接受这种相对较新的支付手段。

虽然eBay市场交易平台和PayPal业务还不接受比特币支付,但旅行房屋租赁社区Airbnb和租车服务Uber等Braintree客户将可开始接受这种虚拟货币。Braintree的主要业务是面向企业提供支付处理软件,该公司在去年被eBay以大约8亿美元的价格收购。

2017年1月22日晚间,火币网、比特币中国与OKCoin币行相继在各自官网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抑制投机,防止价格剧烈波动,各平台将于2017年1月24日中午12:00起开始收取交易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0.2%固定费率收取,且主动成交和被动成交费率一致。[4]5月5日,OKCoin币行网的最新数据显示,比特币的价格刚刚再度刷新历史,截止发稿前最高触及9222点高位。[8]

创始人物听语音

2008年11月1日,一个自称中本聪(SatoshiNakamoto)的人在一个隐秘的密码学评论组上贴出了一篇研讨陈述,陈述了他对电子货币的新设想——比特币就此面世,比特币的首笔交易完成。比特币用揭露散布总账摆脱了第三方机构的制约,中本聪称之为“区域链”。用户乐于奉献出CPU的运算能力,运转一个特别的软件来做一名“挖矿工”,这会构成一个网络共同来保持“区域链”。这个过程中,他们也会生成新货币。买卖也在这个网络上延伸,运转这个软件的电脑真相破解不可逆暗码难题,这些难题包含好几个买卖数据。第一个处理难题的“矿工”会得到50比特币奖赏,相关买卖区域加入链条。跟着“矿工”数量的添加,每个迷题的艰难程度也随之进步,这使每个买卖区的比特币生产率保持约在10分钟一枚。

京都大学数学教授望月新一

2009年,中本聪设计出了一种数字货币,即比特币,风风火火的比特币市场起了又落,而其创始人“中本聪”的身份一直都是个谜,关于“比特币之父”的传闻牵涉到从美国国家安全局到金融专家,也给比特币罩上了神秘光环。

据外媒报道称,计算机科学家TedNelson周日在网络上发布视频称,他已经确定出,比特币的创始人是京都大学数学教授望月新一(ShinichiMochizuki)。比特币的创始人一直以来使用的都是中本聪(SatoshiNakamoto)的假名,互联网领域也对其真实身份展开了大量推测。纳尔逊发布视频称,他已确定望月新一就是比特币的真正创始人。[9]

望月新一2013年因为证明ABC猜想而名声大噪。他高中时就读于菲利普埃克塞特学院,后者是美国最具声望的高中之一,仅仅两年后就毕业。望月新一16岁进入美国普林斯顿大学,22岁时以博士身份离校,33岁就成为正教授,这么年轻就获得正教授职称在学术界极为罕见。这个数学界的巨星可能已经攻破了该领域最为重要的难题之一。

中本聪本人在互联网上留下的个人资料很少,尤其是近几年几乎完全销声匿迹,因此其身世也变成了一个迷。2014年3月7日,当比特币创始人多利安·P·中本聪被找到的新闻传出后,迅速成为互联网上最吸引人的消息。

与外界揣测其可能是个虚构的名字不同,“中本聪”是个真实的名字,他是一名64岁的日裔美国人,他喜欢收集火车模型,曾供职大企业和美国军方,从事机密工作。在过去的40年中,中本聪从不在生活中用他的真名。根据美国洛杉矶地方法院1973年的档案,在他23岁从加州州立理工大学毕业时,将自己的名字改为了多利安·普伦蒂斯·中本聪(DorianPrenticeSatoshiNakamoto)。从那时起,他不再使用“聪”这个名字,而用多利安·中本S(DorianS.Nakamoto)作为签名。[9]

产生原理听语音

从比特币的本质说起,比特币的本质其实就是一堆复杂算法所生成的特解。特解是指方程组所能得到无限个(其实比特币是有限个)解中的一组。而每一个特解都能解开方程并且是唯一的。[10]以人民币来比喻的话,比特币就是人民币的序列号,你知道了某张钞票上的序列号,你就拥有了这张钞票。而挖矿的过程就是通过庞大的计算量不断的去寻求这个方程组的特解,这个方程组被设计成了只有2100万个特解,所以比特币的上限就是2100万。[10]

疯狂涨势

要挖掘比特币可以下载专用的比特币运算工具,然后注册各种合作网站,把注册来的用户名和密码填入计算程序中,再点击运算就正式开始。[11]完成Bitcoin客户端安装后,可以直接获得一个Bitcoin地址,当别人付钱的时候,只需要自己把地址贴给别人,就能通过同样的客户端进行付款。在安装好比特币客户端后,它将会分配一个私有密钥和一个公开密钥。需要备份你包含私有密钥的钱包数据,才能保证财产不丢失。如果不幸完全格式化硬盘,个人的比特币将会完全丢失。

货币特征听语音

去中心化:比特币是第一种分布式的虚拟货币,整个网络由用户构成,没有中央银行。去中心化是比特币安全与自由的保证。

全世界流通:比特币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联网的电脑上管理。不管身处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购买、出售或收取比特币。

专属所有权:操控比特币需要私钥,它可以被隔离保存在任何存储介质。除了用户自己之外无人可以获取。

低交易费用:可以免费汇出比特币,但最终对每笔交易将收取约1比特分的交易费以确保交易更快执行。

无隐藏成本:作为由A到B的支付手段,比特币没有繁琐的额度与手续限制。知道对方比特币地址就可以进行支付。

跨平台挖掘:用户可以在众多平台上发掘不同硬件的计算能力。

优点

完全去处中心化,没有发行机构,也就不可能操纵发行数量。其发行与流通,是通过开源的p2p算法实现。

匿名、免税、免监管。

健壮性。比特币完全依赖p2p网络,无发行中心,所以外部无法关闭它。比特币价格可能波动、崩盘,多国政府可能宣布它非法,但比特币和比特币庞大的p2p网络不会消失。

无国界、跨境。跨国汇款,会经过层层外汇管制机构,而且交易记录会被多方记录在案。但如果用比特币交易,直接输入数字地址,点一下鼠标,等待p2p网络确认交易后,大量资金就过去了。不经过任何管控机构,也不会留下任何跨境交易记录。

山寨者难于生存。由于比特币算法是完全开源的,谁都可以下载到源码,修改些参数,重新编译下,就能创造一种新的p2p货币。但这些山寨货币很脆弱,极易遭到51%攻击。任何个人或组织,只要控制一种p2p货币网络51%的运算能力,就可以随意操纵交易、币值,这会对p2p货币构成毁灭性打击。很多山寨币,就是死在了这一环节上。而比特币网络已经足够健壮,想要控制比特币网络51%的运算力,所需要的cpu/gpu数量将是一个天文数字。

缺点

交易平台的脆弱性。比特币网络很健壮,但比特币交易平台很脆弱。交易平台通常是一个网站,而网站会遭到黑客攻击,或者遭到主管部门的关闭。

交易确认时间长。比特币钱包初次安装时,会消耗大量时间下载历史交易数据块。而比特币交易时,为了确认数据准确性,会消耗一些时间,与p2p网络进行交互,得到全网确认后,交易才算完成。

价格波动极大。由于大量炒家介入,导致比特币兑换现金的价格如过山车一般起伏。使得比特币更适合投机,而不是匿名交易。

大众对原理不理解,以及传统金融从业人员的抵制。活跃网民了解p2p网络的原理,知道比特币无法人为操纵和控制。但大众并不理解,很多人甚至无法分清比特币和Q币的区别。“没有发行者”是比特币的优点,但在传统金融从业人员看来,“没有发行者”的货币毫无价值。[12]

货币交易听语音

购买方法

用户可以买到比特币,同时还可以使用计算机依照算法进行大量的运算来“开采”比特币。在用户“开采”比特币时,需要用电脑搜寻64位的数字就行,然后通过反复解谜密与其他淘金者相互竞争,为比特币网络提供所需的数字,如果用户的电脑成功地创造出一组数字,那么就将会获得25个比特币。

由于比特币系统采用了分散化编程,所以在每10分钟内只能获得25个比特币,而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币上限将会达到2100万。换句话说,比特币系统是能够实现自给自足的,通过编码来抵御通胀,并防止他人对这些代码进行破坏。

交易方式

比特币是类似电子邮件的电子现金,交易双方需要类似电子邮箱的“比特币钱包”和类似电邮地址的“比特币地址”。和收发电子邮件一样,汇款方通过电脑或智能手机,按收款方地址将比特币直接付给对方。下列表格,列出了免费下载比特币钱包和地址的部分网站。

比特币地址是大约33位长的、由字母和数字构成的一串字符,总是由1或者3开头,例如"1DwunA9otZZQyhkVvkLJ8DV1tuSwMF7r3v"。比特币软件可以自动生成地址,生成地址时也不需要联网交换信息,可以离线进行[2]。可用的比特币地址超过2个。形象地说,全世界约有2粒沙,如果每一粒沙中有一个地球,那么比特币地址总数远远超过所有这些“地球”上的所有的沙子的数量。

比特币地址和私钥是成对出现的,他们的关系就像银行卡号和密码。比特币地址就像银行卡号一样用来记录你在该地址上存有多少比特币。你可以随意的生成比特币地址来存放比特币。每个比特币地址在生成时,都会有一个相对应的该地址的私钥被生成出来。这个私钥可以证明你对该地址上的比特币具有所有权。我们可以简单的把比特币地址理解成为银行卡号,该地址的私钥理解成为所对应银行卡号的密码。只有你在知道银行密码的情况下才能使用银行卡号上的钱。所以,在使用比特币钱包时请保存好你的地址和私钥。

比特币的交易数据被打包到一个“数据块”或“区块”(block)中后,交易就算初步确认了。当区块链接到前一个区块之后,交易会得到进一步的确认。在连续得到6个区块确认之后,这笔交易基本上就不可逆转地得到确认了。比特币对等网络将所有的交易历史都储存在“区块链”(blockchain)中。区块链在持续延长,而且新区块一旦加入到区块链中,就不会再被移走。区块链实际上是一群分散的用户端节点,并由所有参与者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是对所有比特币交易历史的记录。中本聪预计,当数据量增大之后,用户端希望这些数据并不全部储存自己的节点中。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采用引入散列函数机制。这样用户端将能够自动剔除掉那些自己永远用不到的部分,比方说极为早期的一些比特币交易记录。

消费方式

许多面向科技玩家的网站,已经开始接受比特币交易。包括Mtgox,BTCChina之类的网站,以及淘宝某些商店,甚至能接受比特币兑换美元、欧元等服务。毫无疑问,比特币已经成为真正的流通货币,而非腾讯Q币那样的虚拟货币。国外已经有专门的比特币第三方支付公司,类似国内的支付宝,可以提供API接口服务。

可以用钱来买比特币,也可以当采矿者,“开采”它们用电脑搜寻64位的数字就行。通过用电脑反复解密,与其他的淘金者竞争,为比特币网络提供所需的数字。如果电脑能够成功地创造出一组数字,就会获得25个比特币。比特币是分散化的,需要在每个单位计算时间内创造固定数量比特币是每10分钟内可获得25个比特币。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币上限将达到2100万。换句话说,比特币体制是可以自给自足的,译成编码可抵御通胀,防止他人搞破坏。

支付案例

在被投资者疯狂追逐的同时,比特币已经在现实中被个别商家接受。北京一家餐馆开启了比特币支付。这家位于朝阳大悦城的餐馆称,该店从2013年11月底开始接受比特币支付。消费者在用餐结束时,把一定数量的比特币转账到该店账户,即可完成支付,整个过程类似于银行转账。该餐馆曾以0.13个比特币结算了一笔650元的餐费。[13]

2014年1月,Overstock开始接受比特币,成为首家接受比特币的大型网络零售商。[14]

比特币是由中本聪创造的,(几乎可以肯定)是一个化名,迄今为止,还没有人能够确切地将比特币与一个真实的人或一群人联系起来。中本聪于2011年从互联网上消失,几乎没有留下他们可能是谁的线索。多年来,许多人都公开宣称自己是Satoshi,但都没有以无可争议的事实支持这一说法。

在一个早期的比特币论坛上,Satoshi说他们在2007年开始研究比特币,比第一个区块被开采早了两年。2009年1月3日,比特币区块链的第一个区块——创世纪区块被开采。中本聪是创世纪区块的开采者,收到了第一批投入流通的50枚比特币。然而,第一个方块的奖励是无法支付的,因为在代码中创世纪方块的表达方式有点奇怪。BitMEX研究发表了一份对比特币早期开采的分析,并得出结论认为“有人”开采了70万枚比特币。尽管许多人认为这是Satoshi,但官方仍未证实。

人们只能想象,如果他们的身份被曝光,中本聪会获得什么样的名声,更不用说他们将收集的巨额财富了(尽管佐藤似乎没有花掉他们应该开采的任何硬币)。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有很多人声称自己是Satoshi,而其他人则被强加了这种说法。

虚假索赔

声称自己是Satoshi的最著名的例子之一是克雷格·赖特,澳大利亚学者。早在2015年,莱特就多次试图向公众展示他是比特币发明者的无可争议的证据,但直到今天他都没有成功。事实上,他的“证据”被证明是伪造的。

为什么Satoshi必须匿名

中本聪,世界上第一个分散货币的创造者,可以说应该保持匿名,因为他们创造的本质。在创建了一个没有失败中心点的协议之后,中本聪可能已经意识到,保持匿名可能会消除比特币可能存在的最后一个失败中心点:创建它的人。去除可能与比特币的出现相关联的单一身份,就去除了任何可能影响比特币社区的政治、规则或决策的单一面孔。

不管Satoshi是谁,他们无疑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天才。比特币协议在所有合适的地方提供了经济激励,为拜占庭将军的问题提供了一个特殊的解决方案。中本聪运用密码学、数学、博弈论和经济学的概念,创造了一种设计精美的——也是世界上第一种——数字稀缺资产——比特币。

比特币的发明者是一位日本人,名叫中本聪,在2009年1月3日,世界上第一批比特币诞生,数字货币也正式诞生,数字货币直到2013年年底价格才飞速上涨,从前期的10美元左右一下涨高到九百多美元,在2016年,比特币热度才真正起来,价格一路飙升,被称为“数字黄金”。比特币为什么这么值钱呢?

1、挖矿难度大,比特币挖矿需要进行特定的运算,运算时间成本很高,前期的物质投入也非常大。

2、比特币带有货币属性以及被市场信任,比特币的加密算法难以破解,保证了其唯一性。

3、比特币交易市场透明度高,市场价格都是公开透明的,在虚拟数字货中流通和交易方便快捷。

4、有一些国家的认可,国家对比特币,数字货币出台的一些政策无疑都会刺激比特币价格上涨。

物以稀为贵,比特币比较稀有,目前比较币的开采难度很高,供求关系的影响,市场上供不应求的局面等等,这些无疑对价格上涨产生了很大作用。对于在交易平台购买比特币赚取差价的朋友需要谨慎。

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货币。点对点的传输意味着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在2009年由日本人中本聪提出比特币这一概念,比特币从始发到现在价格已经高的难以想象,比特币为什么那么值钱了?

下面来简单的说说。

比特币挖矿机通过运行一种特殊的程序,运行结束后就可以获得类似任务奖励的比特币。现在比特币的产量是很低的,每天大约产出3600个新币,数量有限;比特币挖矿价格高,自从比特币火热后,专业挖矿机从价格低的一万元左右,现在价格贵的超过三十万,前期设备投入就需要很大财力;挖矿时间长,比特币挖矿就是经过特定的复杂运算,消耗额时间非常长;比特币挖矿机消耗大,除了有自身的损耗以外,还会消耗大量用电,特币全球挖矿机日耗电量可达1.88亿千瓦时,相当于中国日发电量的百分之一。比特币数量目前还在不断增加,有机构评估,在2019年比特币挖矿耗电量将会超过美国的耗电量。

比特币的价格一直都是媒体比较关系的,这里提醒大家,比特币价格涨的快,下落也会很快,风险高,想要购买比特币赚钱的朋友一定要谨慎加入。

沉寂多日的比特币借“勒索”病毒卷土重来,并开启似曾相识的暴走模式。这种被称作“数字黄金”的虚拟货币,8年间暴涨300万倍,连中国大妈都进场了。有人认为这是一个击鼓传花式的游戏,有人坚信比特币会成为稀缺资产,更有人说它会是在历史长河中闪光的一个节点,而多数人不求甚解,只是惊叹于又一轮的财富大爆发。

爱必投认为究竟是谁创造了比特币?关于比特币的发明者一直没有定论,普遍的说法是日本人“中本聪”(SatoshiNakamoto)。2009年1月3日,世界上第一批比特币被“挖”出,这种由一个代号为“中本聪”的人设计的数字货币正式诞生,而自那一刻起已有15个人先后被怀疑是“中本聪”。2014年美国权威媒体揭露,本名为“中本聪”的日裔美国物理学家,就是传说的“比特币之父”,但这位老教授坚决否认。图为罕见现身的中本聪被媒体围攻,不断遮挡镜头,并否认与比特币存在任何联系。

2016年5月,澳大利亚工程师、企业家克雷格·怀特(CraigWright)公开表明他就是比特币的创造者——中本聪。但仅过了几天,怀特本人就“投降”了,发表道歉信称“拿不出关键证据”证明自己。尽管中本聪被提名为201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候选人,但他的真实面纱还未被完全揭开。图片:BBC(来自:腾讯图片)

而跟比特币扯上关系后,克雷格·怀特就被警方盯住了。图为澳大利亚联邦警方与税务人员搜查了怀特的住所与办公地点,后者的比特币相关业务存在税务方面问题。据媒体报道,神秘人物“中本聪”手握100多万个比特币,按照目前每个15000元人民币来算,他的身价超过150亿人民币。而按照最初的严格设计,比特币的总量被限制在2100万枚,目前已有1400万枚左右被开采出来。图片:路透社

中本聪,不知他真身

什么是挖矿挖矿就是利用比特币挖矿机,就是用于赚取比特币。

用户用个人计算机下载软件然后运行特定算法,与远方服务器通讯后可得到相应比特币,是获取比特币的方式之一。

比特币为一种虚拟的货币,比特币挖矿制度为通过计算机硬件为比特币网络开展数学运算的过程,提供服务的矿工可以得到一笔报酬,因为网络报酬依据矿工完成的任务来计算,为此挖矿的竞争十分激烈。

挖矿实际是性能的竞争、装备的竞争,由非常多张显卡组成的挖矿机,哪怕只是HD6770这种中低端显卡,“组团”之后的运算能力还是能够超越大部分用户的单张显卡的。

而且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有些挖矿机是更多这样的显卡阵列组成的,数十乃至过百的显卡一起来,显卡本身也是要钱的,算上硬件价格等各种成本,挖矿存在相当大的支出。

扩展资料:比特币挖矿流程:

1、找到矿池

开始挖矿必须要有一个操作方便、产出稳定的矿池,它的作用就是为各个终端细分数据包,可以通过精密的算法将终端计算好的数据包按照比例,支付相应数量的比特币。

2、下载比特币挖矿器(软件)

其实这种挖矿器也有很多种,大家可以去官方网站下载。

3、设置挖矿软件

GUIMiner是个绿色软件,安装完成后我们可以先设置下语言,以便更方便进一步设置。接下来需要对采矿器设置服务器、用户名、密码、设备等。一般服务器从BTCguild系列里面选一个网络较好的就行,用户名和密码就是我们之前自己设置的。

4、比特币挖矿开始

当我们确认都设定无误后,点“开始挖矿”按钮之后就开始挖比特币了,随之显卡很快就会进入全速运行状态,温度升高、风扇转速提高,你可以通过GPU-Z或显卡驱动来监控状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比特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比特币挖矿机

挖“比特币”等非法“挖矿”行为可能涉嫌的罪名加密数字货币非法“挖矿”行为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

作者:李俊南,上海华勤基信(杭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近年来,比特币、莱特币、狗狗币等加密数字货币的火热行情吸引无数一夜暴富心态的人群积极参与,币安、火币、OKEx之类的网站迅速扩张拥有大量交易参与方,除了通过买卖途径,很多人也选择通过“挖矿”获得加密数字货币。在“挖矿”的过程中产生一系列行为,而其中部分行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笔者认为,如果要辨析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必须先就加密数字货币和“挖矿”行为的概念进行了解。

第一部分关于加密数字货币和“挖矿”的概念和性质

一、加密数字货币的概念

口语化普遍使用“虚拟货币”或者“数字货币”来指称比特币、莱特币、USDT、狗狗币等,其实“虚拟货币”或者“数字货币”的范围比较广泛,泛指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包括我们日常所知道的腾讯Q币、盛大元宝等游戏币或置换网站内部增值服务等的网络专用币,也包括加密数字货币,笔者本文探讨的各种行为或情节特指加密数字货币。加密数字货币是一种使用密码学原理来确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单位创造的交易媒介或者商品,来源于开放式的算法导致没有固定的发行方或管理方,通过网络计算方法进行解密获得原始数字货币,因为算法解总量可控从而做到让数字货币总量固定,交易过程获得网络中各个节点的认可从而导致交易行为的固定性或安全性。

加密数字货币与实物货币或者形式货币的数字化不同,《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1]和《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2]明确其作为虚拟商品的性质,“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货币最初为不容易大量获取的物品,而后变为金属(尤其是金银),这些本身即有价值的物品被挑选出来赋予交换权,按照某一时间点特定的价值比例可以循环、普适地交换其他商品或服务。政府(包括其他具有公信力的主体)成立后发行法币,基于政府公信力和金银储量等基础进行许诺,赋予法币可以代替实物货币进行与商品或服务之间的交换。法币(比如人民币、美元、英镑等)是在主权信用、货币契约理论和金银储备等基础上而被赋予的代表一定可供交换价值的社会接受度。而社会之所以接受,是因为发行法币时,主权机构将会就该等份额的法币做出相应信用许诺,法币具有转化为真实实物价值的可能性。通常每个主权国家或区域只是用一种法币,由中央银行发行和控制,严格遵循“MPQV”的公式进行计算,避免发生严重背离市场的通货膨胀或紧缩。

加密数字货币背后并没有所谓的主权信用或价值支撑,是通过区块链技术保密和流通、计算机算法而获得的虚拟物。区块链是用分布式数据库识别、传播和记载信息的智能化对等网络。2009年比特币第一个区块被开发出来,有人称之为“创世区块”。用于加密数字货币的计算机算法,目的是生成一种虚拟标记,这个标记被设定的程序认为完成了程序要求的解或运算结果程度,基于运算结果给这个标记一定的数字货币值。这个值本身没有内在价值,是数学难题的解答,充其量可能对应的就是解法研发和所耗费的“矿机”购买价格、能耗价格等,而前者无法代表有价物,后者代表的只有消耗而没有创造。

二、“矿机”和“挖矿”

获得加密数字货币的初始方法就是运算,需要借助计算机(“矿机”)来完成复杂运算过程。“矿机”通过中央处理器芯片或者显卡参与数学计算,开展“挖矿”过程。如果能够计算出结果,那么被赋予一个或者几分之一个数字货币值。以比特币为例,“挖矿”就是找到一个随机数(Nonce)参与哈希运算Hash(BlockHeader),使得最后得到的哈希值符合难度要求。

“挖矿”过程涉及的参与方和设备材料包括矿工、矿机、矿机销售方、矿池管理方、区块确认和广播等。矿工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参与“挖矿”的每个人或机构,矿池是为了避免单个矿工“挖矿”收益的不稳定性而聚合矿工后产生的集合,根据不同矿工的运算贡献对收益结果进行分配,区块确认和广播是通过区块链节点互相认可某一个矿机代表的矿工工作量证明,进行记账和通知其他节点。矿工的收益存储于有密钥的电子钱包中,可以查阅、使用和交易。“挖矿”的形式主要分为集中托管式和分布式,前者是矿工将矿机托管给某个矿池管理方,矿工支付电费和管理费,矿池管理方统一进行操作维护;后者是矿工自行管理矿机。

笔者认为单纯的“挖矿”行为在此前并未存在任何有关于涉嫌违法的法律规定,但2021年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坚决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此后就虚拟货币非法“挖矿”行为应当会出台进一步的规定。

第二部分非法“挖矿”行为涉及刑事犯罪的现状

一、笔者以“刑事案件”、“虚拟货币”、“挖矿”等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进行搜索,存在132篇文书。经过对案件文书的研判,笔者发现:

1.根据审判程序来看。一审判决书占比81.81%;二审裁定书等占比16.67%;审判监督驳回申诉通知书等占比1.52%。

2.根据定罪罪名来看。(1)一审定罪主要分布为:盗窃罪主要为盗窃公共电力资源,计算机系统相关犯罪主要为在他人计算机内植入木马外挂程序、利用工作职务便利使用可控制的计算机系统挖矿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除了与“挖矿”有关,还与加密数字货币的发行紧密相关,少量盗窃罪和其他类案件主要是与矿机买卖相关,或“挖矿”收益取得后被非法侵犯产生的其他犯罪行为。大量案件为单一罪名,少量案件数罪并罚。(2)二审定罪主要为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犯罪,占50%;控制、入侵、破坏计算机系统等计算机系统相关犯罪,占18.18%;其余各项罪名(抢劫罪、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盗窃罪等)占31.82%。基本所有案件均维持原判。

二、笔者另通过网络搜索发现:

2018年5月腾讯网报道[3]称,“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特大网络黑客盗窃虚拟货币案,并批捕该案三名嫌疑人。三名嫌疑人为专业化的网络技术人员,组织‘黑客联盟’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将计算机中的虚拟货币转移,涉案金额高达6亿元”。

2020年11月哈尔滨新闻网报道[4]称,黑龙江警方抓获28名犯罪嫌疑人,成功破获一起涉嫌以“哥伦布CAT虚拟货币”“挖矿”为噱头的特大网络传销案件,总价值近人民币3亿元。

2021年5月8日法制现场报道[5]称,武汉市洪山警方“宣布打掉一专为网络诈骗团伙开发APP的科技公司”,“晟昌科技”接受委托定制开发一款名为联合众鑫的虚拟币平台,以USDT充值后,“宣称兑换联合众鑫独有币种ZBCT后,可在平台内购买矿机挖矿产生收益”,但矿机运营图片全部为网络图片,同时可以使用后台修改权限,“随意修改ZBCT价格及具体收益比率”。“晟昌科技”公司“3年间开发了150余个涉及区块链、虚拟货币、电子钱包、网络商城等APP、小程序,几乎全部是网络金融诈骗、传销团伙所定制”[6]。

公布案例和网络报道表明,近年来与加密数字货币“挖矿”行为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非常猖獗,采取网络等方式,存在金额高、行为性质复杂、多角色参与、受害者群体遍布广等特征。

第三部分就非法“挖矿”行为涉及刑事犯罪的一些思考

一、我国关于非法“挖矿”行为的态度

从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至2021年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要求,都在宏观层面确认了加密数字货币在发行、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风险。因为加密数字货币去中心化不可管控的特性,被大量的犯罪活动所“青睐”。

2021年5月25日,内蒙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前已多次对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进行围追堵截。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有关情况调研座谈会的通知》。

二、从国际上而言

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地均已出台了与虚拟货币相关的行业规范政策,比如在投资人门槛、交易所牌照、实名认证机制等方面均有所要求。印度则准备直接禁止民众交易及持有加密数字货币。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大趋势也逐渐朝着管控方向归拢。

三、非法“挖矿”行为的非法性体现分析

单纯的个人购买或者租用矿机进行加密数字货币“挖矿”,并未有法律规定禁止,这是基于个人需要而获得虚拟商品的行为,需要被禁止的应当是带有非法属性的“挖矿”行为。

前文提及的案例表明,主要犯罪行为体现为:

1.技术型非法攫取

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购买矿机,或管理计算机,或其他便利条件,通过对计算机系统内植入木马病毒为自己“挖矿”,涉嫌入侵、控制或破坏计算机系统犯罪,或盗取他人已经获得的加密数字货币涉嫌盗窃罪。

2.盗取电力资源

部分不法分子通过私设电缆、增设微电脑控制器等手段盗窃电能用于“挖矿”,已经成为了部分地区的多发性案件。盗电行为不仅仅直接通过秘密手段非法使用和侵犯了公共资源和他人合法权益,同时可能会因线路漏电引起火灾、影响节能减排政策下的区域供电安排和平衡、影响区域性阶梯用电的电价,应予以打击。

3.引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或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涉众

(1)A宣称可以销售(含销售后托管)或租赁矿机进行“挖矿”,A向社会公众宣称,矿机具有强大的算力(衡量矿机销售价格或租赁费用多以算力或配置为主要标准之一),称可以每月获得一定的加密数字货币收益回报。如果回报是维持在一定的固定标准时,则A就有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A宣称其矿机存在一定标准的算力,但实际未达到该等运算效率,甚至矿机并不实际存在,A收受投资人支付的购买款和租赁费,就涉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或集资诈骗罪。

(3)A通过三级以上代理渠道推广“挖矿”业务,要求各级代理必须先购买或承租一定数量的矿机,可以介绍他人参与购买或承租矿机“挖矿”的行为,可以获得浮动收益。也就是说,代理通过购买或承租一定数量的矿机获得入会资格,再通过拉人头等方式拿到另外的利润分配,形成三级或以上组织架构,A将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四、再进一步思考

1.A没有矿机或矿机根本不符合其宣称的性能,向投资人销售的同时约定托管,或进行租赁时以虚假信息表现存在矿机、以各种借口阻止投资人现场查看或查看虚假场所,但是A与投资人约定退出机制并按月交付投资收益,在市场上购买加密数字货币宣称“挖矿所得”给予投资人、赚取利差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笔者认为A的行为属于诈骗行为,究其本质都是采用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使投资人误以为A有符合宣传的矿机、可以带来符合预期的收益,才支付的购买价款或租赁费用。

2.A自己发行了一种加密数字货币,自行定价,宣称租赁A的矿机可以“挖矿”获得该加密数字货币,实际上并没有矿机供投资人使用,仅仅是根据投资人的投入金额,向投资人固定地发放加密数字货币。A通过程序设定“挖矿”所得数量,甚至将该加密数字货币与主流加密数字货币的兑换价格无限调整,是否涉嫌犯罪?笔者认为,A的行为仍然是诈骗行为,该加密数字货币可能仅仅在A控制网络节点中做闭环运作,通过一系列的包装,利用投资人的回报期待,以无价值的数字化产物置换法币(也可能现要求投资人以法币购买主流加密数字货币,再以主流加密数字货币进行投资,增加手段的隐蔽性),实际上还是非法占有受害人财产。

3.A发行了加密数字货币,投资人租赁矿机参与“挖矿”的目的不在于看好该加密数字货币的升值空间,而在于该加密数字货币与主流加密数字货币的恒定兑换比例。投资人以其获得的黑色或灰色收入购买该加密数字货币,在闭环系统里兑换为主流加密数字货币,通过买卖获得法币资产。涉及犯罪所得的非法收入通过“挖矿”洗白。A的行为根据其故意程度、参与上游犯罪程度,可能涉嫌上游犯罪的共犯、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洗钱罪等。

综上所述,大量人群为了高回报期待参与“挖矿”行为,在不法分子的引诱、欺骗下,或在自身利益驱动下可能发生违法犯罪的行为,涉案的罪名种类繁多,行为手段也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涉众化,需要加强监管,避免加密数字货币的热潮给犯罪活动提供温床。

中国不承认比特币,为什么还有国家有意将它列为合法货币分析如下:由于以下原因,中国不承认比特币为合法货币:

1、首先,比特币从本质上是可以被看做是一种资产的,但是比特币的存在是有很大的风险的。2013年8月,德国宣布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地位,并已纳入国家监管体系。德国是世界上首个承认比特币合法地位的国家。2014年6月,日本执政党自民党表示,决定暂时不监管比特币。2015年8月,Mt.Gox首席执行官被捕,日本政府考虑比特币监管事宜。2016年5月,日本首次批准数字货币监管法案,并定义为财产。只有少数几个国家承认比特币的这种地位,且并不支持它成为主要货币。

2、比特币的使用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风险:

(1)政策风险,比特币的去中心化特性会可能对传统货币体系产生威胁,影响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并减少财政收入;

(2)法律风险,目前比特币仅仅作为虚拟商品而不是货币受到各国的法律保护;

(3)投机风险,比特币没有国家信用或实物资产作保障,并且价格可能出现大幅波动,对投资者来说风险极大;

(4)洗钱风险,比特币具有匿名性和不受地域限制的特点,资金流向难以监测,将非常容易规避政府的监管;

(5)替代风险,比特币还存在信用保证缺失、安全性能较差和易导致通缩等缺陷,同时还得面对各种后起的山寨币的竞争,存在较大的替代风险。

拓展资料1、比特币(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聪在2009年提出,根据中本聪的思路设计发布的开源软件以及建构其上的P2P网络。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货币。点对点的传输意味着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

2、与大多数货币不同,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比特币经济使用整个P2P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并使用密码学的设计来确保货币流通各个环节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与算法本身可以确保无法通过大量制造比特币来人为操控币值。基于密码学的设计可以使比特币只能被真实的拥有者转移或支付。这同样确保了货币所有权与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币与其他虚拟货币最大的不同,是其总数量非常有限,具有极强的稀缺性。该货币系统曾在4年内只有不超过1050万个,之后的总数量将被永久限制在2100万个。

3、比特币可以用来兑现,可以兑换成大多数国家的货币。使用者可以用比特币购买一些虚拟物品,比如网络游戏当中的衣服、帽子、装备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比特币购买现实生活当中的物品。西维吉尼亚州民主党参议员乔·曼钦(JoeManchin)2014年2月26日向美国联邦政府多个监管部门发出公开信,希望有关机构能够就比特币鼓励非法活动和扰乱金融秩序的现状予以重视,并要求能尽快采取行动,以全面封杀该电子货币。

4、2008年11月1日,一个自称中本聪(SatoshiNakamoto)的人在一个隐秘的密码学评论组上贴出了一篇研讨陈述,陈述了他对电子货币的新设想——比特币就此面世,比特币的首笔交易完成。比特币用揭露散布总账摆脱了第三方机构的制约,中本聪称之为“区域链”。用户乐于奉献出CPU的运算能力,运转一个特别的软件来做一名“挖矿工”,这会构成一个网络共同来保持“区域链”。这个过程中,他们也会生成新货币。买卖也在这个网络上延伸,运转这个软件的电脑真相破解不可逆暗码难题,这些难题包含好几个买卖数据。第一个处理难题的“矿工”会得到50比特币奖赏,相关买卖区域加入链条。跟着“矿工”数量的添加,每个迷题的艰难程度也随之进步,这使每个买卖区的比特币生产率保持约在10分钟一枚。

5、从比特币的本质说起,比特币的本质其实就是一堆复杂算法所生成的特解。特解是指方程组所能得到无限个(其实比特币是有限个)解中的一组。而每一个特解都能解开方程并且是唯一的。[10]以人民币来比喻的话,比特币就是人民币的序列号,你知道了某张钞票上的序列号,你就拥有了这张钞票。而挖矿的过程就是通过庞大的计算量不断的去寻求这个方程组的特解,这个方程组被设计成了只有2100万个特解,所以比特币的上限就是2100万。

6、要挖掘比特币可以下载专用的比特币运算工具,然后注册各种合作网站,把注册来的用户名和密码填入计算程序中,再点击运算就正式开始。完成Bitcoin客户端安装后,可以直接获得一个Bitcoin地址,当别人付钱的时候,只需要自己把地址贴给别人,就能通过同样的客户端进行付款。在安装好比特币客户端后,它将会分配一个私有密钥和一个公开密钥。需要备份你包含私有密钥的钱包数据,才能保证财产不丢失。如果不幸完全格式化硬盘,个人的比特币将会完全丢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比特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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