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5年内形成四大诊疗体系 破解“大处方”
卫生部:5年内形成四大诊疗体系 破解“大处方” 更新时间:2010-3-5 0:04:23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全面铺开,新医改就此踏上“攻坚之旅”。昨日,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部长陈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了他心目中的医改蓝图,5年内形成四大诊疗体系,即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同时,全面推行病种临床诊疗路径与“按病种+按人头”收费的制度有望终结让百姓头疼的“大处方”。 20元/人的公共卫生经费还是少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今后我国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和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将逐步提高,还将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和政府补助标准。其中,国家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09年起逐步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今年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 20元/人的公共卫生经费标准,到底多还是少? “还少了些,我们测算过,应该翻一倍,就是40元。”陈竺坦言,由于目前的条件限制,无法“一步登天”,只能循序渐进,最终希望跟大病统筹一样,在2012年最终达到40元/人的标准。 除了人均公共卫生经费的多与少,百姓关心的还有本轮医改的卫生系统总投入。 “去年卫生系统的总费用占GDP的4.96%,其中包括政府投入、企业投入和个人投入,2012年这个投入达到GDP5%-6%是比较合适的。”面对记者的提问,陈竺表示,目前卫生系统的投入主要包括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三方面,其中个人投入占比40%。“今后政府投入应当增加,但增加到多少还有待考量,按照国际惯例,最终个人投入比例占总投入的20%-30%较为合适。” 探索“病种+人头”收费方式 在今年2月颁布的公立医院改革指导意见中,备受诟病的药品加成收入将逐步从公立医院补偿渠道中消失,这也被外界看做是推动“以药养医”机制的转变,对降低患者医疗负担将起到一定作用。 针对取消药品加成形成的收入“缺口”,指导意见明确,要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 指导意见还指出,将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途径予以一定补偿;同时规定,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由各地根据医院功能定位、本地财政能力、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对价格调整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 但对这样一个规定,外界也有新的质疑:“如果医生为了多赚钱,多开处方或开大剂量处方怎么办?” 对此,陈竺表示,药事服务费不应是按计量收费的,就应该是一张处方收一次,对于医生多开处方赚钱的问题,除了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外,卫生部也在部分地区探索按“病种+人头”的收费方式。 “所谓‘病种+人头’,就是将一种病的治疗弄成一个服务包,这是指大病,需要住院的;对于那些慢性病,将按照人头收费,最终将人头和病种相结合。”陈竺对此用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就像到餐馆点菜,如果你给老板定下100元的标准配菜,前提是保证营养,肯定能吃饱。但如果你在老板的推荐下点菜,肯定不知不觉就花掉了几百元”。 陈竺认为,当前的医院收费制度,特别是大病医疗方面,是造成医生要赚钱就要多开药、开贵药的重要原因,使之陷入以药养医的怪圈。如果给一个病种定一个价格,医生在治好的前提下就一定会合理用药来节约成本,其结果是患者节约了,医院也挣了钱。 为了配合按病种与人头收费的试点,目前卫生部正在积极推进临床诊疗路径的制定。所谓临床诊疗路径,就是针对某一个病种建立一套标准化的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让单病种治疗有了“标准流程图”,实现“同病同治”。 陈竺表示,“这块实现了,老百姓所担心的药事服务费会产生多开处方就不是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