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优享太平保险计划责任简介
1.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保险公司按主附险月交保费*12*保单年度数和交费年期数取小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保障计划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保险公司按140%*主附险月交保费*12*保单年度数和交费年期数取小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保障计划终止。
2.满期生存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期满日零时仍然生存,则按140%*主附险月交保费*12*交费年期数给付,本保障计划终止。
3.意外伤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事故导致伤残,保险公司将按照伤残比例赔付,最高可累积赔付至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额。
4.意外身故保险金(若同时满足以下多项,仅给付最高一项)
1)一般意外身故:1倍基本保额
2)公交意外身故:18周岁前1倍基本保额,18周岁后3倍基本保额
3)私家车意外身故:18周岁前1倍基本保额,18周岁后3倍基本保额
5.意外住院津贴
按该项基本保额*实际住院天数给付,同一意外事故最多给付90天,每个保单年度最多给付180天,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1000天。
注:
1.主险身故保险金和附加险意外身故保险金可同时给付,但满期保险金不可同时兼得。
2.附加险意外身故保险金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3.若意外伤残累计赔付达到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额,附加险终止,主险继续有效。
太平优享太平保险计划案例演示
李先生,30周岁,银行主管,事业有成,作为家里的顶梁柱,未雨绸缪,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优享太平保障计划”50份(意外伤残/身故基本保额:10000元/份;意外住院津贴基本保额:5元/日/份),选择了15年交保至65周岁,每月仅需花费914.9元。李先生享有的保障包括:
1、身故保险金
给付140%*月交保费×12×保单年度数和交费年期数取小,交费期满后约为23.1万。
2、意外伤残保险金
意外伤残:最高给付50万;如鉴定为10级伤残,可领取5万(10%)。
3、意外身故保险金
一般意外身故,给付50万。
公交意外身故,给付150万。
私家车意外身故,给付150万。
4、意外住院津贴
每天给付250元,最高给付1000天,总额达25万。
5、满期保险金
王先生65周岁时,可以一次性领取满期保险金约23.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