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21-015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8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或“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规则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1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21-016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
暨股权激励计划终止的公告
2021年4月27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暨股权激励计划终止的议案》。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根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注销股票期权574.667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0,股权激励计划同时终止。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16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
2017年1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6]1280号)。
2017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2017年1月18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2017年1月23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2017年1月2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7-010)。
2017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因6名激励对象辞职或退休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860名变更为854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739万份变更为1,724.10万份。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17年3月10日。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7年3月10日;
2、授予数量:1,724.10万份。
3、授予人数:854人。
4、行权价格:32.40元/股。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发行新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5年,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计算。等待期为授权日(2017年3月)到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24个月,在等待期内不可以行权。激励对象在等待期过后开始分3次匀速行权。激励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当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
2017年3月20日,公司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手续。
二、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根据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时间及比例为: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18-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达到业绩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在各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之一。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条件所涉及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0.13亿元,低于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18.56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为0.04%,低于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5.5%。
鉴于公司2020年度上述业绩指标均未达到考核要求,未满足第三期行权条件,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条款注销第三期合计574.667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0,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应终止。
三、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终止的程序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事项包括“7.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锁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回购和继承事宜,对激励对象已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等事宜;终止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因此公司终止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业绩未达标,公司未提取相关费用。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终止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此次注销激励对象已经获授但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流程合法合规。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获授期权予以注销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终止。
六、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七、 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获授期权予以注销。
八、 律师法律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和本次注销暨终止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可依法实施;本次注销暨终止的原因和数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申请办理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九、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1-017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1号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6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0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授权委托书详见
附件 1);
(二)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
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三)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
记;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1号楼19层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88573330 传真号码:010-88573329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482 公司简称:中国动力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国动力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2,857,007.05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571,638.47元,年初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597,938,013.63元,扣除本年度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23,132,659.5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118,233,999.65元。
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以现金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据此公司拟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2,160,681,6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4,211,803.04元。
同时因公司现存已进入转股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如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按照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中国动力主要业务涵盖燃气动力、蒸汽动力、柴油机动力、综合电力、化学动力、热气机动力、核动力(设备)等七大动力业务及机电配套业务,为集高端动力装备研发、制造、系统集成、销售及服务于一体的一站式动力需求解决方案供应商。
主要应用领域包括:
(1)国防动力装备领域;
(2)陆上工业领域和汽车消费领域;
(3)船舶和海洋工程领域;
(4)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领域。
(二)经营模式
中国动力为控股型公司,生产经营业务主要通过下属子公司进行。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为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经营模式和产销结合、市场预测的综合经营模式。按照交货期限的长短,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可分为交货期超过1年的长期合同和交货期小于1年的短期合同。
(三)行业情况说明
1、燃气动力
1.1燃气动力市场格局
燃气轮机主要应用于发电、舰船和机车动力、管道增压等能源、国防、交通领域,处于装备制造产业链的高端,它代表了多理论学科和多工程领域发展的综合水平,是一个国家工业技术基础、科技水平、军事实力和综合国力的象征,是工业强国的重要标志。
燃气轮机技术主要掌握在欧美发达国家企业手中,如GE公司、SIEMENS公司、三菱日立公司、Solar公司、MAN公司等,这些公司具备自主研制生产系列化燃气轮机关键动力装备的技术和生产实力,建立了较为科学、完整和系统的研发生产体系。
“十三五”期间,随着国家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国内燃气轮机生产企业发展迅速,产业规模迅速扩张。但由于国内燃气轮机研发生产底子薄、技术难度大、投资不足、研制周期长等特点,发展依然相对较慢,燃气轮机的技术较国外先进水平仍有差距,年进口数量远大于出口数量。
1.2公司燃气动力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燃气动力产品主要为中小型燃气轮机,目前CGT25系列机组已具备批量生产条件,自主研发的15MW至40MW的三型机组正在进行样机试验,其他功率段机型的研制工作均在有序推进,且具备多种型号燃气轮机产品集成供货和技术服务能力,业务覆盖船舶动力、工业驱动、分布式发电及油气开采等领域。
在军用领域,公司是我国海军燃气轮机的主要供应商,承担着我国海军实现战略转型标志性装备的供货任务,为我国海军的装备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民用市场,公司成功开发出自主知识产权的30MW级工业驱动用燃气轮机产品、25MW双燃料海洋平台发电机组和低排放工业发电机组,填补了国内的空白,打破了中小型燃气轮机市场被国外厂商垄断的局面。随着30MW级工业驱动用燃气轮机产品的逐步应用,受益于产业需求提升及进口替代双重作用,公司民用燃气轮机业务有望步入更加快速的发展阶段。
2、蒸汽动力
2.1蒸汽动力市场格局
蒸汽动力主要可分为船用蒸汽动力、工业用蒸汽动力、电站用蒸汽动力。
舰船用汽轮机,目前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的大型水面舰船仍采用蒸汽轮机驱动,且核动力的使用更奠定了蒸汽轮机作为主动力的必由之路。
工业用的高背压汽轮机可以有效地取代减温减压器,实现工业供汽的同时,驱动发电机发电或代替电动机拖动泵类、风机等设备,实现能源的阶梯利用。我国石油化工、煤炭化工、冶金等行业存在着大量的高压减温减压器,直接把高品质蒸汽采用喷水冷却的方式降为所需的工艺用汽,存在着大量的能源浪费。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工业领域现用的高压减温减压器约5余万台,预计目前可被高背压机替代的减温减压器总数约有2000台左右,改造市场潜能巨大。
2.2公司蒸汽动力业务情况说明
在军用领域公司是我国唯一大型舰船用汽轮机装置总承单位,占据100%市场份额;在民用领域,公司的中高背压汽轮机目前在国内处于优势地位,光热再热汽轮机可以实现替代进口西门子、MAN透平的产品;低参数汽轮机可以广泛用于煤化工、石油化工等高耗能企业节能改造和电站节能改造,在国内享有一定的知名度。
3、柴油机动力
3.1柴油机动力市场格局
柴油机具有较高的经济性和机动性,在民船领域有较好的应用。柴油机按照转速可以分为低速机、中速机和高速机。
低速机功率最大, 主要用于各种散货轮、油轮、集装箱船、化学品船等民用大船。目前全球低速机被三大品牌垄断,其余厂商多为专利授权生产。我国 90%以上的低速机由中国船舶集团生产,市占率在 90%以上。
中速柴油机为海军多种舰船、远洋船舶提供动力以及为陆用电站提供大功率柴油发电机组。民船用中速机市场基本由国外的瓦锡兰、 MAN和卡特彼勒三大品牌垄断,国产品牌多用于内河船和沿海船,尚未打开国际市场。国内船用中速机分为引进专利生产和自主研发两类, 自主研发中速机产量占比在 80%以上,但主要应用于内河船、渔船和沿海船等,价格是引进专利生产的中速机的 1/5 左右。
高速机主要用于旅游船、渔船、高速船、挖泥船等小型船舶,还有地面车辆使用的高速机。近几年,潍柴、淄柴、玉柴等公司纷纷将陆用产品拓展至船用,250~1,000KW 的高速机品牌型号众多,竞争激烈,该领域产品多用于内河航运、渔船和近海小船。
3.2公司柴油机动力业务情况说明
在军用领域,公司在海军中速柴油机装备中处于绝对领先地位。河柴重工是国内船舶行业唯一的高速大功率柴油机专业研究制造企业,陕柴重工是海军舰船主动力科研生产定点单位,承担大量海军装备制造任务。
在民用领域,公司主要产品为高、中、低速船用柴油机及柴油发电机组。在低速柴油机领域,公司具有缸径330-980mm范围全系列二冲程船用柴油机制造、调试、服务能力和经验,其产品所配船舶涵盖了从散货、油轮到集装箱船等几乎所有主流船型。公司的中高速柴油机产品广泛应用于舰船动力、海洋工程、公务船、工程船舶、远洋渔船、游艇和陆用电站、煤层气发电、核电、油田、特种车辆、工程机械动力等领域,自主研发622系列柴油机具有世界先进水平,填补了国内高速大功率的空白。
4、综合电力
4.1综合电力市场格局
舰船用综合电力推进系统通过电力网络为推进系统、高能武器系统、通信、导航与探测系统和日用设备等提供电能,实现全舰能源统一供应、分配、使用和管理,是全电化舰船的标志。
根据有关行业报告分析,目前全球综合电力推进系统供应商以瑞典ABB集团、通用电气、西门子等为代表,占据全球80%以上的市场份额。在具体应用领域,目前豪华游轮、破冰船、海工船新建船舶几乎全部采用综合电力推进系统,但从整体来看,依然95%以上仍以柴油机动力为主,综合电力推进系统目前处于起步替换阶段。
4.2公司综合电力业务情况说明
在军用领域,公司承担了我国海军现役及在研的绝大部分电力推进装置的研制供货任务,是国内实力最强,产品线最完整的船舶电力推进系统供应商。随着舰艇自身高隐声性能的需要及新型高能武器装备对电力需求的增加,综合电力推进的应用范围将不断扩展。
在民用领域,综合电力的环境友好属性愈发明显,综合电力推进已成为船舶动力技术升级换代的主要方向。公司作为国内电力推进系统的领先供应商,能够自主提供包括变频器、电动机、能量管理系统、推进操控系统等核心设备和系统。近年来,公司统筹资源,率先在新疆、广东、湖北、安徽、福建、江苏等地提供新能源电动船舶,共计提供40余套新能源电动船舶动力系统(船长大于20m),市场占有率大于90%。
5、化学动力
5.1化学动力市场格局
铅酸蓄电池根据具体用途可分为起动电池、动力电池、备用电源及储能电池四类。其中,起动电池是铅酸蓄电池最主要的用途。对于传统燃油车来说,起动电池一般安装在发动机室内,需要在承受高温及瞬间大电流的情况下,顺利启动发动机。对于纯电动汽车来说,为了保证新能源汽车的安全性、保证低压用电器供电、唤醒高压动力电池等工作,新能源汽车都会配备一块铅酸蓄电池进行保障,因此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会进一步扩大铅酸蓄电池的应用场景,预计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将为配套市场提供350万只市场替代需求。因此,新能源汽车比例增加并不会降低汽车铅酸电池需求。
牵引用化学电池。牵引电池按照用途,可细分为电动叉车用、电动仓储车辆用、地铁及煤矿电机车用,其中电动叉车用牵引电池占市场容量的70%以上。
工业用化学电池。工业(储能)电池广泛应用在国防、通信、铁路、电力、金融、储能、UPS等领域,具有巨大的应用空间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工业(储能)电池应用场景广泛,市场基础深厚,部分如光伏、风电等细分市场或将出现较快增长。
5.2公司化学动力业务情况说明
在军用领域,公司是国内水面水下舰艇用电池、水中兵器动力电源及深海装备特种电源的主要生产单位,产品定位高端市场,技术处于国内领先地位。随着国家深海战略推进及军贸业务开展,海军装备在“数量上”和“质量上”持续更替列装将带来巨大需求。
在民用领域,公司的铅蓄电池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力、通讯、铁路、船舶、物流等领域。在车用起动电池及高性能起停电池市场处于领先地位,是国内唯一同时为奔驰、宝马、大众、奥迪、通用等国际车厂的中高端车型提供起停用蓄电池的生产厂家;在大容量铅酸牵引电池领域,风帆公司工业电池产业加速资源整合,加快产品转型升级,开拓细分市场,推动工业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其中风帆公司2020年在平衡重电叉车市场占有率为30%,处于龙头地位。
6、热气机动力
6.1热气机动力市场格局
热气机动力主要应用于特种船舶动力系统、分布式能源、以及工程机械配套产品供货和特种流体泵。目前世界上具备热气机研发生产能力的公司并不多,在大功率开发领域主要是瑞典的Kockums公司和美国的StirlingBiopower公司;在小功率开发领域主要是德国的SOLO公司、SunPower公司和新西兰的WhisperGen公司。
6.2 公司热气机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在该领域国内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在行业内尚无竞争者。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日益重视和严格,有效带动了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推动了天然气分布式供能和生物质沼气利用等能源项目建设,为公司在热气机领域优化调整产品结构、推动产品升级换代、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带来了机会。
7、核动力(设备)
7.1 核动力(设备)市场格局
根据“十四五”规划发布,未来五年不仅核电运行装机规模要增加,需要推进建设的领域也更多元。除了自主三代和四代核电示范工程,小堆、高温堆、浮动堆的示范,以及中低放废物处置场、乏燃料后处理厂、核能综合利用纷纷“入围”。继续保持核电产业节奏,着力推动模块式小型堆研发落地,同时为实现核电可持续发展,大力提升和增强核循环产业能力。
7.2 公司核动力(设备)业务情况说明
在核电成套设备供应方面,公司为核电行业A类供应商(工艺系统设计供货集成供应商)和B类供应商(非标设备设计供货集成供应商)。公司在核取样、核去污、核三废等非标设备供应方面,核电市场需求为2-3亿元,公司占有率为1/3。
在核电设计方面,公司背靠国内少数拥有核安全设备设计的专业设计院所,在核安全设备设计、核岛辅助系统三维设计、核取样、核三废、应急柴油发电机辅助系统设计等方面有一定设计能力。
辐射监测方面,系统设备国产化及新型三代核电设备研制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在国内核电站厂房辐射监测系统(KRT系统)市场占有率超过50%。
8、机电配套业务
8.1 机电配套业务市场格局
在船舶配套产品方面随着市场需求的持续低迷,产业整合加速演变。公司传统竞争对手HATLAPA、PUSNES都归入MAG集团,R-R为应对严峻的船舶海工市场环境而关闭上海工厂。在目前船市低迷的情况下,拥有成本优势和商务操作灵活性的MASADA,FLUTEK,YOOWON产品竞争力得以增强。南北两大集团因产业规模优势,继续占据国内市场主导地位。
在海工装备市场主要分布在中东区域,高端用户比较倾向于用国外的产品,目前的主要竞争对手除了中国的各大船厂以外还有阿联酋、韩国和欧洲的部分船厂。
在齿轮传动行业,根据《中国制造2025》,齿轮产业未来技术发展电动化、智能化、轻量化的脉络已经明确,以“四基”(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基础研究)为核心的高可靠性是齿轮产业生存立足的基本点。未来齿轮产品向高精度、高可靠性、长寿命和高功率密度方向发展,齿轮制造向数字化、智能化制造方向发展,齿轮传动向电传动、机电传动和机电液空复合传动方向发展。
8.2 公司机电配套业务情况说明
历经半个多世纪的持续发展,公司已经形成以大型、成套、非标装备制造为基本特征,多业并举的经营格局,产品涉及舰船装备、交通物流、能源装备和高端传动齿轮、焊接材料等多个机电配套领域。在涉及的所有领域产业板块中,公司均具有较强的规模实力和市场影响力,处于国内行业领先地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动力定01可转债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5月13日。付息日为登记日后每满一年的当日,付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动力定02可转债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9月9日。付息日为登记日后每满一年的当日,付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动力定01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安排评级。
动力定02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评级报告,2019年中国动力主体信用级别为AAA,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中国动力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270.14亿元,较上期下降9.02%;归属母公司净利润5.43亿元,较上期下降45.23%。报告期内,公司新接订单331.50亿元,同比下降0.84%;期末手持订单272.41亿元,同比增长4.39%。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准确的对金融工具中应收款项进行后续计量,进一步完善公司应收款项的风险管控措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原因及影响说明具体详见《中国动力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21-008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 “上市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宗子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www.sse.com)的《中国动力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于上交所(www.sse.com)的《中国动力2020年年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270.14亿元,同比降低9.02%,营业成本236.03亿元,同比降低7.74%,利润总额6.63亿元,同比降低43.81%,归属母公司净利润5.43亿元,同比减低45.23%。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于上交所(www.sse.com)的《中国动力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于上交所(www.sse.com)的《中国动力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于上交所(www.sse.com)的《中国动力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于上交所(www.sse.com)的《中国动力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中国动力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于上交所(www.sse.com)的《中国动力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宗子、姚祖辉、张德林、高晓敏、桂文彬、李勇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与中船集团签订《产品购销原则协议(2021年度)》及2021年度关联销售相关额度上限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与中船集团签订《产品购销原则协议(2021年度)》及2021年度关联采购相关额度上限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与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综合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21年度)》及2021年度关联存/贷款额度上限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与中船集团签订《资产租赁原则协议(2021年度)》及2021年度其他类别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于上交所(www.sse.com)的《中国动力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所属部分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和部分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德林、高晓敏、桂文彬、李勇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该等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为该等担保对象提供与持股比例相同的等比例担保,有助于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和商业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于上交所(www.sse.com)的《中国动力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德林、高名湘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于上交所(www.sse.com)的《中国动力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于上交所(www.sse.com)的《中国动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于上交所(www.sse.com)的《中国动力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于上交所(www.sse.com)的《中国动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暨股权激励计划终止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于上交所(www.sse.com)的《中国动力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暨股权激励计划终止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6月17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于上交所(www.sse.com)的《中国动力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